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

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第四次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

经研究,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定于5月28日举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

5月26日10时至5月27日24时,个人登录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用户中心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打印仅支持PC端。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的,即为笔试或体能测试未通过。PC端登录方式,网上搜索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手机端登录方式,微信进入“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南宁辅警招聘。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凭纸质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5月28日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分2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个人查看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信息提前4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检录。

三、考试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相思湖办公区办公楼(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66号)。

四、乘车指南

(1)乘坐地铁

可坐地铁后转乘地铁1号线在西乡塘客运站下车从E出口出站,步行约100米即可到达。

(2)乘坐公交车

乘58路、95路、103路、113路、604路、605路、805路、W5路公共汽车到“西乡塘客运站”下车,步行即可到达。

五、相关要求

(一)带齐证件和资料

应聘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行程卡记录14天内的活动轨迹都必须在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内纸质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二)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

为避免聚集,应聘人员须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签订疫情防控安全健康承诺书,错峰进入考场。

1.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且行程卡记录14天内的活动轨迹在广西区内(行程卡不能带*号),有广西区内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以下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行程卡带*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

(2)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味觉退化等身体异常,入场检测体温≥37.3℃,且无法提交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聘人员。

(3)处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应聘人员和近期有发生疫情的设区市旅居经历的应聘人员。

(4)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应聘人员。

(5)其他不适宜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

(三)服从安排

1.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及面试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完成相关手续后有序离开。

3.如遇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六、其他事项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南宁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5日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其他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按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在面试考场内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带离面试室,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审核:胡永萍 责编:农媛 编辑:杨岚晶 校对: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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