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单位择优调入7人

2022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物业服务、房屋安全、规划稽查等行业管理及对县(市)区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督办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调入职位及计划调入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城管局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7人,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以后出生,含当月);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调入职位要求的职级层次(含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现任职务职级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市城管局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报名者,报名前须征求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上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管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者,须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党委)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或推荐。

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有关组织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公告中所要求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政府6号楼6613室(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U盘);

(5)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专业岗位任职年限证明等材料。

六、资格审核

1、市城管局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由市城管局现场直接向报名者本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