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味道|你为什么一啃骨头就来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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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阵子,酒泉一些小餐馆门前常见“筋头巴脑”的广告,似乎喜欢的人不少。我在一家餐馆吃过一次,就是些带肉的大骨头,啃起来突出费劲和劳道。
酒泉有俗话说,吃肉不如啃骨头,啃骨头不如唆指头。又说,骨头上的肉香。我有时候会疑惑,骨头上的肉真的香?只怕不是。
爱啃骨头的人,大概啃的是“对抗”。
对抗性质的游戏往往吸引人,下棋也要有个对手才能激发“斗志”,情绪调动起来,肾上腺素“赫楞”一声升高,眼睛睁大了,精神专注了,一件本来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事情就此抓住人心。《射雕英雄传》里的周伯通爱玩“左右互搏”,不是因为用自己的左手打自己的右手有趣,只是因为没人和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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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大概也是。剔去了骨头的肉吃一口是一口,啃骨头则要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额外有成就感。骨头靠筋头巴脑抓住一点点肉不肯放手,和牙齿形成对抗,趣味由此产生。骨头就是我们的对手,是它激发了我们啃它的斗志。在这个对抗中,骨头越是固执,啃骨头的人越是来劲。“吃”和“啃”,光看字就知道,力度不同。
世界名著《好兵帅克》里,一支部队买了一头老得皮包骨头的牛做饭,牛肉一晚上都没有煮烂。饱受老牛肉折磨的士兵们第二天打仗个个嗷嗷叫,把对牛肉的气都撒到敌人身上,表现出少见的战斗精神。我看那本书每到这一段,都忍不住要笑一阵子。难啃的骨头就是这么激励人,你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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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头巴脑”的“筋”,本意是指附在肌腱或骨头上的韧带。剔了肉的骨头,可食用部分其实就是一点残余。有人说吃它(包括鸡翅尖、鸡爪)就是吃个“味道”。骨头上留的肉越多,这种“味道”大概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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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的动物比如熊,不吃死的动物,我们也看到猫在抓住老鼠后不是马上用膳,而是要放开抓住再放开再抓住多玩一会,直到老鼠放弃求生不动才开吃。它们这样,可能也是想给用餐添一点曲折,以增加趣味。没听说过人抓住了猎物要这么玩的,我想,这可能是人对自己的捕食能力不太自信,因此丧失了这种很重要的趣味。我们爱啃骨头的本质,其实就像小猫只敢拿毛线球玩,不敢直接上手玩老鼠,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酒泉一带,春天和秋天短暂的一段时间,是野蘑菇的生长期,有好些人(尤其是老人)喜欢花大量时间耐心在树林草地里寻觅,虽然从数量到价值收获都微薄,但是这个过程迷人,和啃骨头一样迷人,一辈子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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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的热情消退的恶果大概也包括我们不再爱啃骨头,而是爱喝肉粥。从追求对抗乐趣到爱好无障碍吃肉,我觉得是人的肌体和精神退化的表现,上一次退化,是我们脱离了幼年期,不再拿碎玻璃和钻石同等对待。
没有见过《水浒》里有梁山好汉们啃骨头的描述,多数只写他们切了几斤熟牛肉大吃一顿,简单粗暴。不注意饮食细节,可能是他们那种人的性格特征。不过难说,也许只是施耐庵如此。
来源:酒泉日报社
编辑:何 欢
审核:王双成 终审:付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