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长沙这样做

华声在线5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陈曦)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成年人侵害事件时常发生,困境儿童自身发展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和发展环境需要改善等等。

如何守护好这些“祖国的花蕾”?今日,在长沙市人民会堂,举行了长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就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展开了讨论。

多措施确保困境儿童得到及时救助

会上,长沙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亮,就长沙2021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

2021年,长沙市成立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转型升级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遭受监护侵害、无人监护的儿童开展临时监护,及时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在儿童福利保障上,长沙市建立了与低保同步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原集中供养孤儿童每人每月1950元的生活保障提升到每人每月2250元,将原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的生活保障提升到每人每月1500元,同步提高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水平,全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资金保障近4000万元。

同时,还建立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儿童福利管理网络,明确专人担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儿童主任津贴实现全覆盖,调动基层服务儿童的积极性。

除了春节、“六一”儿童关爱帮扶外,长沙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了儿童福利类项目,涵盖了儿童安全教育、亲子家庭教育、儿童公益行动、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援助、农民工子弟关爱服务等多个范畴,拓展了儿童福利的广度和深度。

“护蕾”,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要求建立健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家庭各成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定责任。对标国家、省里作法,5月27日,长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了《实施意见》《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5个文件。

“要继续加大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长沙市政府副市长邹特表示,学校应配备好心理辅导师资力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要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支持家庭教育的服务体系,帮助家庭正确处理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在困境儿童保护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要用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引导基层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探索吸引更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爱心人士参与关爱支持儿童的有效路径。

结合“清朗行动”、未成年人寒暑假网络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相关网络服务,杜绝色情、暴力、儿童邪典片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全面清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网络现象,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根除一起,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要督促网络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避免出现“网红儿童”“网络欺凌”现象,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直播,禁止16岁以下儿童出镜直播,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现象,对互联网欺凌现象坚持零容忍。

此外,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突出抓好娱乐场所、旅店业等重点部位的监管,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要加大针对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案件的打击力度。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预警能力,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