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活动在福州启动

图片
与会领导上台启动宣传月活动仪式。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东南网5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5月30日,“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市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行。活动由省民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团省委、省妇联等联合主办。
图片
省未保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程强致辞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在启动仪式上,省未保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程强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一年来,福建省各级、各部门扎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在全国率先调整建立了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出台了福建我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福州市长乐区等6个县(市、区)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组织实施“护校安园”、校园欺凌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深入开展“净网”行动等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互联网账号18.5万个;建立施行“春蕾安全员”机制,维护了女童的健康安全;推进少年法庭全覆盖,开展系列“法护成长”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实施“福蕾行动计划”,3.8万名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受益;组织实施“晨曦关爱行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服务等,有力保障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程强说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希望。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各类预防机制,落实家庭监护、发现报告、校园欺凌防控、特定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保障好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要以法治思维引领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推动工作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处理矛盾用法,加强执法检查,将法治触角延伸到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方面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形成部门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凝聚强大合力,切实保障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图片
6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通过视频进行“话未保”展播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在启动仪式上,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漳州市芗城区、莆田市荔城区、龙岩市永定区、三明市将乐县等6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通过视频进行“话未保”展播。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四级调研员金铭简要介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法官助理余俊分析介绍了“为爱发‘令’护未成长”——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晓晖解读了“春蕾安全员机制典型案例”,福州市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叶灵分享了“民政人”与社会力量共同帮助困境儿童走出困境的感人故事。
记者看到,当天在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一楼还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咨询了解。
图片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四级调研员金铭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介绍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图片
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法官助理余俊分析介绍了“为爱发'令'护未成长”——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图片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晓晖解读了“春蕾安全员机制典型案例”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图片
省未保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程强在活动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图片
活动现场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