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深圳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

组建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引入未成年人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制定家庭教育令统一文本......2022年6月1日,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拓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依法带娃”时代开启。半年来,深圳法院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司法审判,针对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已发出多份家庭教育令。
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将组建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联合妇联、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引入未成年人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取得实效。
同时,针对家庭教育令在名称、形式、内容和适用情形等方面在全国尚未统一,执行的方式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缺乏明确规范的情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家庭教育令》统一文本,确保法律准确、统一、有效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设置复议申请程序,也不设有效期限,全周期、全流程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家庭教育指导与规范的长效机制。义务履行人违反《家庭教育令》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茂贤指出,成立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是深圳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背景下,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各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积极探索。深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接下来,深圳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的成立为契机,做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