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报!辽宁新增2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东港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2022年6月4日0时至24时
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6月4日0-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2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丹东市报告。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截至6月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75例(含境外输入214例),治愈出院1671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例(均为境外输入)。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26例(本土122例、境外输入4例)。
6月4日,丹东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教育、卫健、疾控等部门介绍疫情防控、高考保障等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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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24日0时至6月3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3例。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毒基因测序结果显示,本轮疫情与“4.24”不同源,多点、散发、短链,符合抵边口岸城市疫情特点。现阶段社区内人员流动较少,除辽东学院聚集性疫情以及少部分家庭出现续发病例外,传播链条中目前没有发现局部的如小区、场所等聚集性疫情,流行特征与既往一些国内边境口岸城市疫情相似,感染者分布于40余个小区(场所),基本无小区外的活动轨迹,各小区间暂未发现明确的流行病学关联。由于奥密克戎传播具有隐匿性、快速性等特点,在感染来源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新的疫情,丹东市作为边境城市,疫情防控将会面临着艰巨性、反复性的复杂形势。
当前,减少人员流动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有效措施之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防控形势,统筹推进降级管理工作,动态调整管控政策,有序恢复我市生产生活秩序。
做好自我防护依然是守护个人和家庭健康的关键。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勤洗手、常通风,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好习惯,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未来疫情发展的方向非常复杂,市民仍需做好持久、反复作战的心理准备,可利用电话、微信等平台与亲友保持联系,相互关心鼓励,疏导焦虑、恐慌和烦躁等不良情绪,增强心理正能量。
关于高考期间核酸检测问题,市教育局介绍,考生在考试前14天每周要保持两次核酸检测;6月6日,全地区考生要完成考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居家考生可到社区参加核酸检测,在缓冲宾馆的考生由各考区组织检测队伍进入宾馆检测。6月7日,考生在当天下午数学科目考完后,在考点原地不动,有组织地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这样可以满足每科考前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防疫要求。考生在全部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要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关于高考交通保障问题,市招考办要求,使用私家车自驾送考的家长,应在考试前3天,携带考生准考证到属地社区报备,社区出具通行证明,就可以在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进行送考;需搭乘他人送考私家车的考生,需父母填写授权书到社区报备,社区出具通行证明,考生就可以搭乘他人已报备送考车辆到所在考点参加考试。驾车送考的家长要遵从考点周边交通管制,服从交警及现场安保人员指挥。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入口缓冲区,经过考点附近时放慢速度,禁止鸣笛。接送考生要即停即走,勿在考点周围停留,不要将车辆违法停放在考点周边道路上,确保考点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高考期间,公交集团将在各考点开设送考公交专线,家长需向社区报备,请社区出具通行证明,考生带准考证按照乘车时间到达指定站点赴考,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上车后出示准考证,配合司乘人员做好记录。为降低风险,公交送考谢绝家长陪同。
市防指要求各社区积极配合,保证考生家长顺利出行;公交集团向社会发布专车线路;交通局成立了高考车辆保障抢修队,公布了10个抢修救援企业;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选派有私家车的教师成立志愿者队伍,考生如遇突发状况影响赴考,请尽快向班主任报告,学校将助考生顺利赴考。
关于高考就餐午休问题,市教育局介绍,对于在隔离考点考试的考生,各地防指将统一派转运车辆,每天“一送一接”,所有考生和教师中午在隔离考点统一就餐休息。对于普通考点的考生,建议家长采取“两接两送”方式,考生在午休时间能够返回家中就餐休息。对于中午往返存在困难的考生,建议家长带饭在车中跟学生完成就餐和休息,也可以向考点提出申请,由主考联系政府指定的保供餐企集中配餐,考试结束后,在校园内领取餐食后回各自私家车内用餐。
东港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6月4日,辽宁丹东东港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东港市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一、自2022年6月4日0时起,对东港市全域范围内的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从事疫情防控以及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等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二、涉及水电气抢修、通信保障、医疗救护、警务处置、民生供应、生产经营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车辆,凭防疫指挥部核发的疫情防控通行证通行。
三、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从重处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除时间以东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起携手抗疫,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