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减负超200亿!厦门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海西晨报 记者 白若雪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面顶格、应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新增出台了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超 200 亿元。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如同"及时雨",将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工信、商务等十几个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围绕着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用好"财政 + 金融"的政策工具,在工业、商贸、交通、文旅等领域,新增出台了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据厦门市财政局局长林志成介绍,这些一揽子政策的出台,预计将为我市企业减负超 200 亿元,其中减或缓(返)医社保缴费 145 亿元、退税和减免租金 42 亿元、财政新增支出 15 亿元。
此外,厦门市还将大力推行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所有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图片
市商务局
出台六大举措 稳商务稳经济
近日,市商务局发布《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稳商务六条"),从支持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支持各区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等 6 个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扎实稳商务、稳预期、稳经济。
我市将投入 1200 万元奖励资金,支持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今年 6 月至 9 月限额以上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 9% 以上的,对其增量叠加给予 6 ‰的奖励。同时,我市将再投入 3000 万元,加大对各区促消费的支持,对于各区 2022 年 6 月至 9 月通过线上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财政支出金额按照 40% 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全力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
此外,我市还将补贴餐饮企业平台服务费用,对 2022 年 1 月至 9 月累计营业额达到平均增幅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 50% 比例补贴其 6 月至 9 月平台服务费用。
同时,我市还将加大经贸专业展会补助力度,最高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加大信保统保支持力度,对上年出口额 600 万(含)美元以下的政府平台小微企业统保保单单一买家赔付上限从 5 万美元提高至 10 万美元,小微企业信保覆盖率力争不低于 40%。(记者 冯娜)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
500 亿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小微、民企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会同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部厦门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 12 项内容,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措施》,厦门将做好货币信贷政策贯彻实施,推动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稳中有增。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并统筹考虑展期、下调利率、重组等手段,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安排不低于 5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小微、涉农和民营企业。
进一步简化应急还贷资金申请流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财政贴息、技术创新基金、纾困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等政策性支持工具,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 1%,取消反担保要求,并根据我市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补助或奖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出口信保承保条件,提高理赔效率,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清单,细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记者 叶子申)
市文旅局
8 条举措促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市文旅局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 8 条具体举措。《通知》从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通知》明确,根据 6 月企业缴交失业保险的员工数量,按照每人 500 元的标准,对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 级旅游景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发放稳岗补贴。
对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营业性演出等经营单位,自 6 月至 12 月内发生的 30 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 1.5% 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专项用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
对规模以上旅行社 1 月至 5 月营业收入排名前 30 的按照 3 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前 5 名每家补助 50 万元,第 6 名至第 15 名每家补助 40 万元,第 16 名至第 30 名每家补助 20 万元。
对于有门票收入的 A 级旅游景区(不含鼓浪屿、园林植物园)按照 1 月至 5 月营业收入的排名顺序分为 3 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前 5 名每家补助 50 万元,第 6 名至第 10 名每家补助 20 万元,第 11 名以后每家补助 16 万元。对于没有门票收入的 A 级旅游景区(不含园博苑、集美鳌园、绮丽珊瑚文化园),每家补助 10 万元。(记者 叶子申)
市人社局
为企业个人发放奖补 18.52 亿
6 月 1 日,市人社局印发实施《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含 8 条政策。该政策将为我市企业减轻负担 1.77 亿元,为企业和个人发放各种奖补 18.52 亿元。
【三延续】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 年,将单位缴纳部分由法定 3% 降至 0.5%,个人缴纳部分由法定 1% 降至 0.5%。今年 6 月至 12 月期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 0.5% 下调至 0.3%。
●鼓励企业吸纳新成长劳动力,今年 4 月至 12 月,对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的企业,按 500 元 / 人给予一次性招工奖励。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根据参保缴费时长发放最高 1000 元 / 月,符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 1005 元 / 月。
【三增加】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从原有的 5 个困难行业进一步扩大到 22 个国家公布的困难行业。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 年期间累计出现 1 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区,可对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封控、管控区域外,今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 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两优化】
●继续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 提至 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 30% 提至 50%。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根据技能证书等级给予最高 2000 元补助。继续放宽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将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年调低至 1 年。(记者 张鑫惠)
市住房局
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日前,厦门市住房局升级支持性政策,进一步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切实稳经济、促发展。
近日,市住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免除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的通知》。政策明确,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它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 年全年合计免除 6 个月租金。免除租金工作力争在 9 月底前完成。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组织摸底,主动靠前服务,做实做细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办理租金免除手续,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据了解,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我市还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与之前的住房公积金纾困解难政策相比,除了"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可不作逾期处理"等内容外,新增一条支持性政策——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 20%。
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逾期利息。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 1000 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 1200 元。(记者 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