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有编!鄂尔多斯一单位引进2名人才,一单位招50名工作人员!

@鄂尔多斯新闻网

▪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30,给编制。

▪ 准格尔旗农牧局招5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7:30。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并缴纳五险及公积金。

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2022年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拟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具体信息详见《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附件1)。

引进岗位目录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学历学位及职称条件:报考造价管理岗位的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建筑、工程管理方向)职称证书;报考设计管理岗位的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造价管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设计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官网(http://nm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察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实行百分制,应聘者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按照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在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代建中心305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造价管理岗位的另需提供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建筑、工程管理方向)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代建中心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应聘者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取得职称等级高低排名;如均未取得职称,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根据加试后的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加试只进行一次。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代建中心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市代建中心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代建中心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代建中心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办公室:

0477-8583180,8583193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77-8586912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代建中心纪检监察组:0477-8591346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代建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关于准格尔旗农牧局2022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准格尔旗农牧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准格尔旗农牧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准格尔旗户籍的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已录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他条件以及户籍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zg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15日下午5: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5: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用人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但是,针对岗位开考比例的调整最低不得低于1︰2。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区外院校的准格尔旗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准格尔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剔除后,缺额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2.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并缴纳五险及公积金。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本公告由旗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477—4880373 13484732666。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