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安首破侵害稻种知识产权案,还有无人机“黑飞”案被开出了首张罚单

种子是农业“芯片”

为种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然而,有人偏偏把捞偏财的目光

锁定在我市著名高产稻种

“甬优1538”等系列稻种上

......

  今年4月,“知识产权观察哨”在工作中发现,“甬优1538”稻种疑似出现外流。获悉该情况后,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启动案件调查。经过1个月缜密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以叶某某、廖某某、卓某某为首的种业黑灰产业链犯罪团伙。

  近日,专案组对该团伙集中收网,共联检违法人员26人,抓获叶某某、廖某某等8名涉嫌犯罪嫌疑人,捣毁涉案窝点20处,查获侵权假种子22400余斤,一举摧毁了一条横跨宁波、台州的种业黑灰地下产业链。

  此案的侦破,是象山公安持续践行省委书记袁家军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这一手不能软”批示精神,在全国首创“宁波市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后的首役首捷

  “新品种培育是个漫长的过程,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耗时40年研发出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良籼粳甬优稻种,投入大、风险高,凝聚了种业公司和科研人员的大量心血,而犯罪分子直接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是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办案民警宋志华说。

  目前,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嫌疑人已移交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人机并不可以随意放飞的

6月8日,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查获一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并开出了首张罚单

今年四月份开始,王某(化名)在抖音账号中发布多条航拍视频,后被宁波公安机关发现,其无人机飞行拍摄地点涉及宁波轨道交通高架禁飞区域,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随即将其带回轨道交通治安分局了解情况。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飞”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如需飞行,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轨道线路铺设有高压线,无人机靠近后容易被强磁场干扰信号,极可能失控坠机,一旦坠机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经调查,王某是一名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因不了解相关规定,犯下这一错误。对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罚款1500元。王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在此,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也提醒无人机摄影爱好者,“放飞无人机前,一定要学习《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条例》,了解哪些地方是禁飞区域。如若确有放飞需要,应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

综合:宁波象山公安、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