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办理

6月1日起,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开始集中办理,自发布公告以来,预约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的住户已有110户。申请人可在预约确定的日期前往建设大厦二楼西侧大厅(东岳大街382号)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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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会同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税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银行等单位,梳理办理流程,打通运作环节,让百姓少跑路,方便住户办理。申请人开始办理后由受理人员对购买家庭信息进行初核,并填写“初核意见”,初核通过的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除土地出让金外的其他政府收益”和“车位差价款”,然后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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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是经适房小区惠普家园东区的一位住户,在看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电话预约报名的公告后第一时间预约办理,今天是约定办理的时间。马先生表示当时妻子属于下岗职工,自己无固定职业,符合申请条件,2009年申请购得惠普家园东区的经适房,面积60多平方米,花了十万左右,切实解决了当时的住房困难。但是房子只能住不能买卖一直是缠绕在他心头的一块“心病”,特别是孩子现在步入高中,以后需要资金周转存在不便,迫切想取得完全产权,让房子可以流通。此次5月中旬听到通知十分高兴,立马打电话预约,手续文件都是手头现成的,在办理流程上十分顺利舒心,工作人员态度也很好,以后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打算留给孩子住或处理掉,这下心里更踏实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活动,满足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改善住房需求的又一举措。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对于有房屋出售、抵押等需要的经适房住户,可以通过取得完全产权,将产权性质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益,更加自主更加充分地享受住房权利;对于没有上述需要的住户,可以不缴纳政府收益等费用,不办理完全产权,继续居住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马鑫 张仁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