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子公司向泰安金融支付资金占用补偿款约3.88亿元

观点网讯:5月13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涉诉事件为银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泰安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涉诉债权金额约为3.89亿元。

据公告,银亿股份近日收到宁波中院的《民事调解书》,其主要内容有:

被告宁波银亿公司、宁波荣耀公司、呼伦贝尔银亿公司向原告泰安金融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补偿款;被告三家公司同意就原告泰安金融公司与银亿股份重整计划裁定的主债权余额约3.88亿元(已扣减120万元现金清偿款项)为基数,自2022年6月1日至重整计划股票提存到期日的补偿期内按1%/年标准按日向原告泰安金融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成本的补偿款。

被告三家公司向原告泰安金融公司支付抵债股票与债权本金之间的差价款。在补偿期内原告泰安金融公司受领银亿股份抵债股票,或补偿期内抵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3.96元/股时,补偿期自动终止,原告与被告结算已产生的补偿款,被告无需承担其他义务;补偿期满时,如果银亿股份股票价格未达到3.96元/股,被告于补偿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告泰安金融公司支付差价款等。

据公告,被告三家公司如未按条款约定支付应付款项应就应支付款项按0.5%/年标准向原告泰安金融公司另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银亿股份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25笔,涉及金额约435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8%),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29笔,涉及金额约672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3%);案件主要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小额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