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涉及这些人!

6月15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贷款职工和租房人,广西实施一揽子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截至6月7日,全区共有84个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累计缓缴职工人数6.12万人,缓缴金额达9865万元。

上个月,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就落实阶段性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等提出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区15个中心已全部出台了实施方案,开通网上业务受理、简化办理流程,引导企业运用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降低阶段性运营成本,逐步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据悉,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均开辟了绿色通道,压减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流程,加快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审批速度,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高效便民。

广西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据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导南宁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已为67家南宁铁路运输企业、约5.6万职工办理缓缴手续,累计缓缴金额约7200万元。

无法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截至6月7日,全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贷款共有67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20.67万元。

适当提高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结合当地租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和人均居住面积,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缴存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租房提取申请不再需要提供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南国早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