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
家庭和民族的希望
可总有人为了获取利益
打起孩子们的主意
将孩子们的安全抛到脑后
2022年6月14日
花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
车辆超员案件作出判决
2021年9月14日16时许,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民警在辖区鑫中路与金溪路交叉口500米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贵A***95的小型客车形迹可疑,立即将该车拦截检查。
经现场清点确认,该车核载7人,实载32人(包含驾驶人陈某某及幼儿园两名老师,幼儿园学生29人),超过额定乘员25人,超员率达357%,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车牌号为贵A***95的小型客所属人是经开区金竹镇某幼儿园的管理者艾某某。为了方便招收到更多的学生,艾某某聘用驾驶人陈某某,用该车超员拉载幼儿园小朋友上下学。车辆行驶途中,小朋友挤在狭小的车厢内,没有固定的座椅,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据民警走访调查学生家长了解到,幼儿园与学生家长约定每名学生每月缴纳100元交通费,一天往返两趟接送小朋友上下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于2021年9月20日以危险驾驶立案侦查并移交起诉。2022年6月14日,花溪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某某、艾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来源:贵阳交警
编辑:黄英俊|责编:冀佳|编审: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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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