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通报3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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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丹东市公安局通报3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引发传播危险,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张某系东港市某KTV娱乐场所经营者。2022年5月26日至6月1日间,张某为获取不法利益,明知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营业、禁止人群聚集,仍违反相关规定,组织员工徐某对KTV娱乐场所进行营业,致使进入该场所的一百余名人员被集中隔离观察。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张某、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滋事,扰乱社会秩序。2022年6月11日,违法嫌疑人迟某某在其位于东港市的家中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故意编造其邻居返丹大学生居家隔离期间“无人照料,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虚假信息,并在直播中侮辱、谩骂执行防疫政策的村书记,造成恶劣影响。迟某某在网络上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滋事、起哄闹事,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迟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3、伪造防疫证件,扰乱防疫工作秩序,情节恶劣。2022年5月期间,违法嫌疑人孙某某为逃避疫情防控卡点检查,伪造并使用“防疫通行证”,后被防疫工作人员查获。孙某某的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防疫工作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