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向全省强降雨受灾严重地区紧急拨付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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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梁思华 今年5月以来,广东省各地受强降雨、上游来水、天文大潮顶托影响,大部分市县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地全力做好当前“龙舟水”和洪水防御工作,广东省财政切实做好洪水防御保障工作。
为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6月17日,广东省财政紧急下达2022年应急救灾资金1.3亿元,其中,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0.3亿元;安排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亿元,按照洪涝影响所造成的灾害规模范围、受灾人口、遇难(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方救灾资金实际需求等因素测算分配给受灾严重的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12个地级以上市,用于补助前期开展搜救、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开支,以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等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