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上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伊犁州聚焦群众关切、聚力为民服务,着力解决民政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次,伊犁州直上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涉及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孤儿生活补助标准。这段时间,为尽快让惠民政策落地,伊宁市民政干部走进困难群众家庭进行家访,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
伊宁市伊犁河路街道民政办主任、社会救助科科长古丽米拉·阿不都木力克说:“社区第一时间把文件精神通过网格员入户、家庭会议等方式宣传到每个居民家中,摸排了辖区符合提标标准的四类人员,这项工作已经100%完成了。”
伊宁市伊犁河路街道纳格尔其社区居民买买尔是此项政策的受益者,有了增加的低保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能领到780元生活保障金。“给的低保金540元,残疾人的补贴是240元,国家的政策好。” 买买尔说。
巩留县巩留镇托乎于孜社区居民马秀珍和女儿一起生活,两人均患不同等级的残疾,生活来源主要靠低保,这次救助标准上调,让母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以前的低保金是380元,这次领了460元,很关心我们。”马秀珍说。
据了解,此次上调伊犁州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城市增幅10%,农村增幅15%。新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从2022年1月1日执行,7月将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目前,对困难群众的摸排、登记造册、信息上报工作已基本完成。
“这次提标覆盖面广,不仅覆盖到城乡低保对象,还覆盖到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惠及州直困难群众15万人。这次提标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也大幅度增加,低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高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伊犁州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冯建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要把党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记者:赵晓芳 伊金凤
编辑:程大艳
校对:李 清
责编:马玉芳
监制:李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