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财政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海晏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此次专项行动,通过四项举措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保质按期完成,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推进,海晏县财政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和审核监督全县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海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清查工作的要求、范围、内容、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及时召开小组成员工作进展会议,布置清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资产管理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专项行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清查范围,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状况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理、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在清查过程中,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全面摸清家底,确保清查面达100%。

三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清查工作强调严肃纪律,做到不敷衍、不搞变通、不留死角,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资产自查,如实填报数据,不得虚报和瞒报,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确保在资产清查环节不漏计、不重计,对各单位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总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两个结合”。根据资产清查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保障行政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存在问题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做好整改工作,研究建立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