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出没无人知?交警追踪布控,人车俱获!

据洛阳交警:

我们知道物品它都有一个使用期限

比如食品的保质效期

驾驶证的有效期

而车辆同样也有它的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到了

就像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必须报废!

必须报废!

必须报废!

报废车

“报废车”就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按照要求强制报废的车辆。

6月20日

洛阳交警在“亮剑·清风”平安护夏

专项行动中就查获一辆“报废车”

近日,洛阳交警掌握到重要线索:一辆白色捷达轿车达到报废标准,已不能上路行驶,然而在我市瀍河区却有了活动轨迹。

洛阳交警瀍河大队立即展开缉查,经过调取监控、小区走访、路面巡逻.......最终于6月20日早8时许,在恒大绿洲东区的路边发现该车。高温下,交警继续派警蹲守,直至18时45分,终于将该车驾驶人王某某查获。

据王某某交代:该车主要用于钓鱼使用,感觉偶尔使用不会被交警查到。殊不知,“报废车”一旦上路就会被交警“天眼”系统锁定。

最终,交警依法对王某某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其驾驶证、车辆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洛阳交警提示

车辆在长期使用后,各方面性能都会下降,特别是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机件严重老化损坏,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报废车安全性能差,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该类车无法交投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因此,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