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速度大提升

6月6日开始,甘肃省政府第四专项督查组对定西市、安定区、岷县、渭源县、通渭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对临洮、陇西、漳县报送的书面印证资料进行督查,并于6月10日召开反馈会反馈了督查情况,目前“五有”要求得到了全面落实。

“有机构”。按照“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工作要求,强化机构配备,在政务大厅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窗口”,统一受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市上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对应省上设综合科、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3个科室。市县两级,原有行政复议科(股、中心)6个,现有行政复议科(股、中心)19个,增加了13个。其中定西市增加2个,安定区增加2个,临洮县增加1个、陇西县增加2个、渭源县增加1个、通渭县增加2个、漳县增加了2个、岷县增加1个。所有县区均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或“行政复议应诉中心”,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加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有人员”。围绕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新时代行政复议队伍,配齐配强复议工作人员。充分考虑资格条件、人岗匹配等因素,定西市司法局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行政复议岗位工作。市县两级,原有编制6名,核定编制60名,增核编制53名,增长率657.14%。其中定西市增核编制7名,安定区增核编制6名,临洮县增核编制7名、陇西县增核编制10名、渭源县增核编制6名、通渭县增核编制6名、漳县增核编制4名、岷县增核编制7名。市县两级原有到岗人员13人,现有到岗人员53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力量得到“空前”加强。

“有场所”。参照《甘肃省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加强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保障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统一、科学、规范管理。市县两级,原有办公场所面积500平方米,现有办公场所面积2483.9平方米,增长率396.78%,建成“一站式”惠民便民行政复议场所。其中,定西市办案场所323.9平方米、安定区办案场所394平方米、临洮县办案场所260平方米、陇西县办案场所320平方米、渭源县办案场所300平方米、通渭县办案场所200平方米、漳县办案场所396平方米、岷县办案场所290平方米,设立了立案(接待咨询)、审理(听证调解)、档案(查询阅卷)室等功能室共计83个,基本实现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场所需求。

“有经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按照“人随编走,钱随人走”的原则,对于新增人员,执行定额标准,全额保障。市县财政划拨经费共52万元,其中定西市10万、安定区10万、临洮县10万、陇西县5万、渭源县5万、通渭县3万、漳县4万、岷县5万。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增长情况和办案场所、装备配备需求,适时增加预算,保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有手段”。参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等各方面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出台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共计12部相关制度。建立“三级办案模式”,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台配套制度2项。制定了《定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指导手册》,在主流媒体公开了全市受理行政复议的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市县两级共出台相关制度93项,其中定西市14项、安定区13项、临洮县9项、陇西县12项、渭源县12项、通渭县11项、漳县10项、岷县12项,建立了“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工作流程。(定西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