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留人”三年行动计划丨台州如何解决青年人才关心的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

本文转自:中国蓝新闻

今天(6月24日)上午

《高质量实施“引人留人”三年行动计划》

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建设局、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分别回答了青年人才、随迁人员

关心的住房保障和子女教育问题

记者提问:住房保障是青年人才、外来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请问今后三年如何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

市建设局副局长吴文斌

答记者问

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是市委市政府“引人留人”的重要环节。今后三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租购并举,通过区分一定层次,逐步解决青年人才、外来人员的住房问题:

一、在租的方面,分为3个层次进行保障。就是说,针对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的公租房,针对住房困难新市民、青年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人才的人才公寓。

(一)公租房。对于目前无房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新毕业7年内青年人才或者具有一定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外来人员,给予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后三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相比较公租房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针对的是住房困难,即目前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对保障对象的收入条件不作限制性规定。

(三)人才公寓。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增加小户型房源供给,在台州湾科创走廊等人才高地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人才公寓,新建设1万套(间)以上,保障各层次人才。

二、在购的方面,我们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青年人才、外来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另一方面,通过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房票”、建设小户型人才公寓、在未来社区配建人才用房等,从政策上鼓励青年人才等群体购置商品住宅。

记者提问:除了住房,青年人才、随迁人员最关心的还有子女教育问题,请问在保障他们子女教育方面有什么创新亮点,将跟进哪些措施?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专职副总督学王晓剑

答记者问

学有所教

一直以来,台州高度重视青年人才、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出台了系列优待政策和保障措施。

在高层次和青年人才子女入学方面:

全市面上,高标准落实《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确保《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州人才新政2.0》等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落地落细。

各县(市、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比如,黄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的若干意见》、玉环出台了《玉环市工业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保属地青年人才和企业中高层骨干子女入学。近五年来,全市共落实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以及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近2500人次。

在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方面:

一是以公办学校为主。出台《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政府购买学位。全市所有随迁子女学校,政府应买尽买,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再向其他民办学校扩大购买服务。

三是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到2024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率达到100%,真正做到学位等人。

同时,我们将统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位,加强企业中层骨干、技术骨干、居住证高积分等人员子女教育保障。

另外,为了让教育更好服务社会,我们在“浙里办”倾力打造“台州掌上教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做好招生政策、学区查询等服务的基础上,开辟“返乡大学生导引”专栏,尽力打造让老百姓暖心、让孩子入学就业省心的教育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