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邵武市文旅市场消费奖励支持政策措施

促进邵武市文旅市场消费

奖励支持政策措施

为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努力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推动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根据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措施》和《邵武市全力抗击疫情助企业促发展十六条政策措施》 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1.对旅行社(含邵武市外的旅行社)招徕邵武市外游客,在邵武市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本市2个以上的A级景区(景点),累积组织游客量达500—2000人(含)的,每人奖励30元(自501人起算;累积组织游客量达 2001-5000人(含)的,每人奖励40元;累积组织游客量达 5001人(含)以上的,每人奖励50元。每家旅行社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2.旅行社组织专列单次达200人以上(含200人),必须在邵武市内住宿 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本市1个以上(含1个)景区,按50元/(人•晚)给予一次性奖励。

3.旅行社组织包机单次达100人以上(含100人)来我市旅游,在邵武市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本市1个以上(含1个)景区,按100元/(人•晚)给予一次性奖励。

4. 鼓励旅行社引进市外的各类专业性会议,吸引各地企业家、专业人才到我市开展商务活动,包括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发布会、培训会、联谊会、年会等,会期2天以上,必须在邵武市住宿2晚以上(含2晚),并游览本市1个以上(含1个)景区,按100 元/(人 •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本市文体旅企业单次招徕市外旅行商、媒体30家(含)以上的,或是摄协、作协、美协、书协、音协、体育协会等协会组织50人次(含)以上,到邵武开展踩线、采风、推介等活动,一次性给予3000 元奖励。

6.对承接南平市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赛事的社会机构和体育企业,免费提供现有公共体育场馆。

7. 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市内景区举办符合规定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

8.对被新评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30 万元、100万元,对引进世界权威酒店、百强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的酒店,另外给予一次性品牌奖励20万元。

9.对旅游民宿每间年平均入住达100晚,年住宿营业额达2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每间旅游民宿年平均入住达100晚,年住宿营业额达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丙级、乙级、甲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对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发改、南务、文旅等部门组织的境内展会的,给予每家(次)补贴1万元;参加港、澳、台展会的,给予每家(次)补贴1.5万元;参加境外展会(不含港、澳、台)的,给予每家(次)补贴2万元。

11. 暂退或缓交旅游质量保证金。继续执行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哲退比例提高至 100%。对 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 2023年3月31日。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奖励标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ND

责编 | 欧阳欣怡

初审 | 李婷 熊丹萍

终审 | 赵许春 洪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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