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下达资金35.73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央广网南宁6月29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通讯员李素芳)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县2022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5.73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6%。

据了解,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为民族自治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以及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地总人口50%以上的市县,2022年广西共有49个市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为提升民族自治县的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广西在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时,优先确保民族自治县的补助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同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和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予以倾斜。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作为财力性补助,由相关市县重点统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