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企业招聘时未查验身份证,因非法使用童工被罚

7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温州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日前查处一起非法使用童工案,对涉事企业处以37500元罚款。

6月下旬,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市人社局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该局调查发现,经开区某企业员工小王2007年3月出生,2021年8月起在该企业工作,入职时未满16周岁,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据查,小王是安徽阜阳人,父母在乐清打工多年,母亲为该企业员工。2021年8月,母亲见儿子在老家不愿继续求学,无所事事,就谎称儿子已满16周岁,介绍到自己公司上班。老板碍于面子,没有核实小王的身份信息就予以录用。小王在公司从事简单的金属贴片工作,每月底薪3500元,去年底返回老家,今年3月22日回来上班。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企业处以行政处罚37500元。执法人员还对孩子母亲刘某进行教育,刘某表示下半年会送小王回老家继续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