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7月19日乘坐本次列车的乘客立即报备!

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副市长杨德智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7月19日10时至20日10时,兰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例,其中城关区29例,榆中县3例,含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均在城关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46例

甘肃兰州今天开展第二轮大规模核酸筛查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发布通告,为切实筛清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兰州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大规模核酸检测

甘肃兰州新增4个高风险区

另有4地调为中风险区

甘肃省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0日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即日起,将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下沟(东至晏北人家西侧围墙,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五三四铁路专线,北至排洪沟)、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陆家嘴蔬菜市场及相邻居民区(东至肉联厂饲养场围墙,西至T210路,北至南山路,南至翡翠华庭北路)、西园街道西藏佳苑2号楼、敦煌路街道任家庄西街兰石润安小区(110栋—103栋、108栋)等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上沟(东至晏家坪北路216号以西,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国储五三四处货运专线,北至回民沟下沟以南)、彭家坪污水处理厂(S212路以东,陆家嘴蔬菜市场以南,S216路以西,B227路以北)、西园街道西藏佳苑(除2号楼和安课慈饭店以外区域)、敦煌路街道任家庄西街兰石润安小区(除110栋--103栋、108栋楼以外区域)等4个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甘肃兰州现有集中隔离人员10298人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兰州市副市长杨德智介绍,截至目前,兰州市启用集中隔离点145个、房间13249间,正在集中隔离10298人,7月19日解除隔离1112人,累计解除隔离3611人。

目前,当地已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隔离人员分类分区管理,统筹做好查房、采样、送餐、消杀等环节安全防护,严格遵循“接触一人、手消一次”的原则,坚决防止交叉感染。

甘肃兰州红古区发现1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日凌晨发布通告称,7月19日,红古区在乘坐K1059次列车从兰州火车站至海石湾站的返红居家隔离人员中,发现1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活动轨迹:

7月17日,10:01从兰州火车站乘坐K1059次列车(14车厢)至海石湾火车站,11:30在海石湾火车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抗原+核酸”检测,12:00从海石湾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AD85511)前往红古区华龙街道煤电六小区北门,12:06下车后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7月18日,全天居家无外出。

7月19日,17:50闭环转运至红古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抗原+核酸”检测(抗原结果为阳性)。23:00单管核酸采样结果为阳性,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请与以上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居民群众,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管控措施

甘肃临夏东乡县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

除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外暂停营业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期内实现病例清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自7月19日16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

1.所有公共场所除米、面、粮、油、肉、蛋、蔬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外,其他休闲场所、人员聚集性场所、文化活动场所暂停营业,看守所、福利院、养老机构、项目工地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2.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餐厅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3.严控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集市、文艺演出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4.严禁组织或举办各类校外培训活动。

5.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餐饮单位(外卖)、商超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阴性证明和通风消毒等措施。

6.各乡镇和村(社区)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7.全县居民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东、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县外人员在该县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来东;确有必要的,要在抵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提供24小时有效核酸证明,抵达后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8.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科学戴口罩、少聚集、遵守一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甘肃省卓尼县4名干部

因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被查处

记者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纪委了解到,因部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参加聚集性活动,地纪委已对4名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卓尼县纪委在通报中表示,2022年7月18日,卓尼县收到合作市疾控中心发来的关于四川省广安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周某芬的同乘密切接触者杨某德的协查函,通过流调,杨某德于7月16日10时至17日14时在卓尼县喀尔钦镇拉尕村(安某家)参加丧事,后驾车返回合作。卓尼县部分党员干部前往喀尔钦镇拉尕村(安某家)参加丧事,在此期间,喀尔钦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宣传防控政策和实施劝阻等有效措施,导致出现人员规模性流动,并与密接者杨某德活动轨迹有交集,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甘肃省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八个严禁”第八条“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之规定,经卓尼县纪委监委研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违规参加丧事的县级干部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的喀尔钦镇党委书记雍学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乔建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屠小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大族村包村负责人陈鑫等4名责任人立案查处。

三、对违规参加丧事的科级及以下干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对所有违规参加丧事的各级干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五、对喀尔钦镇大族村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责成喀尔钦镇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娟 责编|汪巧

值班编委|罗漫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