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人事录|郑光照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郑光照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郑光照,男,汉族,1966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曾任地级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副市长,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张博 丁兆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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