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阳朔县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涉案标的1600余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1600余万元。这是阳朔县法院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也是阳朔县法院全面推行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真挚热忱和司法为民的不变初心。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被告阳朔县某公司、张某、韩某、王某向原告阳朔县某银行申请二笔贷款1500万元、180万元,约定三年后归还,并提供了抵押担保。由于经营不善,四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构成违约。2022年7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息。
收到材料后,立案庭庭长王颜芳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案件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纸判决虽易,但不一定起到最佳社会效果,于是决定尝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帮助、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王颜芳随即将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由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特邀调解员陆福金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告知原告的诉讼请求,核对了借款经过及欠款金额,释明拖欠银行贷款对公司发展的不良影响及对个人信用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电话初步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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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阳朔县法院。特邀调解员陆福金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矛盾的症结,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偿还欠款达成初步意向。考虑到被告偿还贷款本息尚且困难,陆福金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了申请司法确认的好处,双方当事人当即表示申请司法确认。通过诉前调解,当事人免交了6万余元的诉讼费,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减轻了经济负担,又有效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给予衷心感谢。
近年来,阳朔县法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抓好诉讼和诉前调解的衔接,强化诉前调解力度,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上快速化解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又便捷的解纷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作 者:李怀双
编 辑:黎樱芳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阳朔县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涉案标的1600余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