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法院:温情执法,护“童心”

灵川县人民法院 “马某某,我们是灵川县法院执行局的,今天来到你家是想解决下你们跟杨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考虑到涉及你两个未成年孙子以后教育费问题,今天约谈下你们双方,希望能真正解决矛盾......”这一幕发生在7月28日上午。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系被执行人马某杏、马某养儿媳妇,2012年6月杨某某与被执行人儿子马某剑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马某越(10岁)、马某瞳(8岁)。2021年6月马某剑在七星区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肇事者共向家属赔偿了99.99万元,扣除丧葬费等费用,剩余73.94万元一直由被执行人马某杏、马某养管理。杨某某与马某杏、马某养因剩余赔偿款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22年5月向灵川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剩余赔偿款,经过审理判决马某杏、马某养支付杨某某14.78万元、支付马某越24.71万元、支付马某瞳26.6万元,共计66.11万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杏、马某养未主动履行义务,杨某某于2022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王欣接到案件后,发现杨某某夫妻两长期在外打工,很少照顾两个孩子,一直是由两名被执行人在抚养,现在两个孙子也愿意继续跟着他们生活,认为赔偿款应该全部用于两个孙子以后的抚养和教育上,正是基于这一点,两名被执行人不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发现问题症状后,王欣法官考虑双方对于两名未成年人成长问题都比较重视,并且双方都曾是一家人,强行扣划款项不利于双方以后在孩子探视、教育问题上交流,也影响两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随后约谈双方,以情、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双方矛盾得以缓和。

案件的执结不光是执行的结果,也是对双方当事人情感的疏导,家庭成员的纠纷不应该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灵川县法院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审执联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杨悠婧

原标题:《灵川县法院:温情执法,护“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