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三人未按要求报备个人行程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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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临洮县公安局连儿湾派出所接到辖区村委会干部报警称,辖区村民王某某、牛某某、田某某三人在未提前向村委会报备情况下,从甘肃省永昌县驾驶私家车到连儿湾乡家中,在村干部对三人落实“四查一问一扫”规定时,王某某在电话中对村干部进行辱骂,后三人驾车到村委会时再次与村干部发生口角,其三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与双方了解事情经过后,得知王某某、牛某某、田某某三人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影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连儿湾派出所民警对王某某、牛某某、田某某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下保证书。

临洮公安提醒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于拒不执行防疫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