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困难群众领到三大“民政惠民礼包”

青海日报融媒体海北8月30日讯记者从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了解到,该局针对全州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三大“民政惠民礼包”,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聚焦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及时发放“社会救助体提标礼包”。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65元/月提高至693元/月,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5676元/年,共惠及城乡保障对象19254人,已补发资金607.75万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2600元/人/年,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3860元/人/年,惠及保障对象783人,已补发资金共22.55万元;全州集中养育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50元,惠及保障对象197人,已补发资金共4.96万元。此次提标是海北州连续第十四次提标,共惠及全州2万余名困难群众,补发补助资金达635万余元。

为帮助困难群众应对疫情,海北州民政局下发《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州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为每人200元。惠及2万余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已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00余万元。这是继调整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又一项重要工作安排,是进一步减轻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重要内容。

聚焦低收入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礼包”。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际定期抚恤补助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惠及2万余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发放临时补贴43余万元。

记者 尹耀增 稿件来源:青海观察客户端 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版权为青海日报所属媒体平台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