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黔西南州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黔西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原副所长卢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卢建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月饼、茅台酒、茶叶、现金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186万元;卢建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卢建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安龙县人民政府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工作员强秉信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强秉信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安龙县政协机关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14次,金额共计3643.72元。2022年6月,强秉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兴仁市民政局防灾减灾中心原副主任王蓉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9年8月,王蓉蓉与管理服务对象驾车到云南丽江旅游,期间应由个人承担的食宿、门票等费用2500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9年4月,王蓉蓉在兴仁市某美容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价值3980元的服务。2022年6月,王蓉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兴义市木贾小学原教导主任李永刚违规操办婚宴酒席问题。2021年7月,李永刚在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在兴义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酒席75桌750人(中、晚餐),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3200元。2022年7月,李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5.册亨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王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王韬在册亨县就业局从事就业培训监督工作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月饼、茶叶、现金红包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7160元。2022年4月,王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 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
编辑 胡岚
二审 施昱凌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