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阜康市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

昌吉日报 2022-09-08

关于调整呼图壁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呼图壁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7日21时起,对呼图壁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新增呼图壁县呼图壁镇水晶社区东方御景小区为高风险区。

划定风险区域内的广大居民,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认真开展个人健康监测,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发热、咽干、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备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呼图壁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阜康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阜康市广大居民朋友:

在区、州、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周边县市(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阜康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附后),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阜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

阜康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在区、州、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6日12时,我市中高风险区已全部解除,低风险区防控措施已终止,全市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但目前,周边县市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根据9月1日昌吉州下发的《关于调整来(返)昌临时服务管理措施的通知》,结合阜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居民生活小区防控

1.居民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少串门;居民外出凭3天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出行,非必要不跨县(市、区)活动;

2.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出阜的人员,在村(社区)备案,由市、中两院开《转诊治疗单》安排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居民小区(村组)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切实做好扫场所码、体温检测以及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4.要就便设置核酸采样点,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暂时保持每日1次,按疫情发展态势动态调整。加强核酸采样现场组织管理,合理配置采样人员,科学分工、规范采样、避免聚集,原则上采样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原则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入阜,必须入阜的人员中,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直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补齐);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点对点接回居住地社区(村),就地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补齐);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离开低风险地区7天(含)以内的,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补齐),离开低风险地区7天以上的,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原则上不得外出,结果无异常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无风险区旅居史的,落实24小时落地核酸,核酸结果未出之前,本人不得外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

上述旅居史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补齐)。

6.持续做好爱国卫生活动,对电梯、楼道、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

7.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做到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小区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产生的垃圾,应固定专人收集、分类处理,垃圾转运人员落实闭环管理要求,收集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不与其他人员交叉。

二、加强工作与公共场所防控

8.餐饮行业暂停堂食,单位就餐实行分餐制、不堂食,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要抓好流动摊位管理,防止人员聚集。

9.医院、银行、商超、农贸市场、理发店、干洗店、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正常营业,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每个场所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场所码,所有人员务必扫场所码进入,同时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10.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11.暂停剧院、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电影院、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室、茶室、咖啡馆、桌游馆、广场舞、棋牌室等室外聚集性活动场所,校外教培机构等重点场所暂缓开放。

12.“快修保食洁”等重点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十大症状”及时上报,禁止带病上岗。

三、做好出行和交通防控

13.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严格落实乘客扫码乘车的规定。

14.园区各类企业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进入阜康市区的车辆严格落实点对点封闭管理,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排查“十大症状”。

15.本方案自2022年9月6日24:00实施。

16.本方案由阜康市疫情指挥部负责解答,并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阜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

来源:呼图壁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阜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巩丽珍

校对:刘雪

责编:李炜玢

审核:王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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