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心|贷款来装修,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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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的陈先生前几年在普宁买了一套房,去年找了一家装修公司为新房装修,但开工不久,装修公司便停工了,陈先生已支付的装修款项拿回一部分,事情至今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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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反映,去年3月他与普宁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准备装修新房,为此还专门到银行申请贷款。
陈先生:
我是2021年3月5日签的装修合同,3月18日开始装修的,当时公司负责人带我去银行里申请了一笔“装修贷”的贷款,我用这笔贷款和她签合同。
当陈先生拿着这笔贷款到装修公司时,公司负责人陈女士却表示无法刷卡,陈先生便将2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陈女士。
陈先生:
当时她说她的POS机没有带,后来她把我装修贷里的20万全部刷了以后,她又返了几万块钱还我,剩下的14.7万全部被她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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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条款,14.7万是装修全款,前期陈先生只需要先支付8万元定金,尾款根据装修情况慢慢支付。
陈先生:金额方面当初说好,瓷砖、空调管、客厅的窗以及大门是我自己出钱买,剩下的所有硬装部分就是公司全包,当初说好全包硬装是14.7万,我应交定金8万,那就应该要找我6.7万,她没有找给我,就写了一张借条当做是我借她6.7万,但是她写了这个借条她也没有继续装修,就只是证明她欠我这个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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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陈先生的新房子只有部分墙壁贴了墙砖,门框未安装倚在过道,已风干的水泥堆放在地面。原来,在装修过程中,陈女士因公司内部原因无法继续此项工程,便和陈先生商议终止合同,二人达成口头协议:折算掉已花费的装修耗材费用,陈女士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款项10.5万元。但陈女士并未在约定时间内还清所有款项,目前只归还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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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负责人 陈女士:
房子原先是毛坯的,我们给它砌了墙、装了水电、铺了一些砖之类的,那时候算下来抵掉了4万多,剩余10万块钱他就说让我们退还就可以,文字形式表达,双方都同意、接受的。退到一半之后因为我们公司内部也有一点问题,我们就跟他说剩余的钱迟一段时间再给他。
陈先生:
这个事情我知道我也同意,就我们当时是说好在某个时间之内她退我这笔钱,只要退我这10.5万,这件事我们就算结束,但是她没有按照时间退给我钱,拖了很久,半年多了。
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约定的10.5万全额,陈先生表示也不再承认这份口头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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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她给我转了5.5万是因为当初口头承诺说退我10.5万,我所接受的是包含她所承诺的时间之内退还才算数,我现在不会要求她退还我5万块钱就了事,她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返给我多少,合同上写好的违约金、滞纳金都要算清楚,房子里面她实际给我做了多少工作,再加上她转给我的钱,把这两个从装修总款里面扣除。我目前也已经进行报警处理。
装修公司负责人 陈女士:
我让他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定我还的5.5万是利息跟违约金的话,我们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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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新房子,本应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成了一件闹心事。希望陈先生和装修公司双方能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好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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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