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宣传假一赔十,打假人买到假冒纯银梳子索赔6.8万元,法院判了

商家的假一赔十宣传口号是否有效?网店和实体店中时常能够看到一些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打出“假一赔十”的宣传口号?不少消费者也是冲着这样的宣传口号去购物。一旦出现问题,在和商家交涉退赔过程中往往难以实现假一赔十。但也有少数商家兑现了承诺。关于假一赔十宣传口号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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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观点认为,假一赔十的宣传口号,店堂声明属于商家的公开承诺,消费者购物后就形成了商品买卖合同,假一赔十的宣传、声明既是商家的承诺,也是担保责任。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属于假货时,商家就要兑现承诺假一赔十;相反的观点认为,这种承诺不一定有效,带有欺骗性,假一赔十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承诺。法律上,仅仅是《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10倍赔偿,其他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商家关于假一赔十的宣传,声明不一定有效。
假一赔十中的商品怎么才算是“假货”呢?在消费者看来,虚假不实宣传、扩大宣传,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等都属于假货。但是,在商家的眼里“假货”的范围非常窄,判断标准非常严格,质量瑕疵和不实宣传都不属于假货。实际上,法律上对于假货的定义和普通消费者的感觉也是不同的,假冒商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是假货,但是纯粹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不属于假货。
浙江嘉兴男子通过拼多多平台的网店购买了53件“纯银梳子”,花费6800元,该网店经营者宣传口号是“假一赔十”,收到货后,男子向网店客服确认是否为纯银,客服称999纯银。男子将梳子鉴定后,材质为铜合金。随后,男子要求卖家承担假一赔十责任,上海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卖家承担货款6800元十倍赔偿68000元。
福建莆田市80后女子朱某某在上海做珠宝首饰生意,同时在拼多多上开了一个“上海某珠宝店”的店铺。珠宝首饰行业假货比较多,尤其是网店,消费者都比较顾忌。朱某某在网店打出了“假一赔十”的宣传口号。浙江嘉兴的80后男子戴某某是一个职业打假人,在刷网页时,发现了朱某某店铺的“假一赔十”的宣传。看到店铺在卖一款标注为纯银梳子的商品。
“正品老凤祥9999纯银梳子送母亲礼物”,商品标价128元,戴某某感到老凤祥是著名商品,如果是真货这价格太实惠。2022年5月22-24日,戴某某花费6806.40元购买了53件“老凤祥纯银梳子”。事后,戴某某向客服确认:“这个是什么材质的”“雪花银是什么?白银吗?”客服人员回复称:“纯银999的哦”“是的”;戴某某继续问:“这个是老凤祥的?”客服人员回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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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收到货物后,戴某某向网店客服反馈:“昨天我把一些梳子送人后,今天就又跟我说这个梳子好像不是纯银的。”客服回复称:“纯银的亲”;戴某某问:“证书上写的重量是56克差2克,实际上重量是61克多了。”客服人员回复称:“请以实物为准的。”“亲,买的是多个厂家做得”;戴某某征得客服人员同意将梳子送当地鉴定机构鉴定,梳子材质是“铜合金”。
戴某某认为网店销售假冒商品,应当按照店铺承诺假一赔十,就向法院起诉上海老凤祥公司,朱某某,要求退货退款6806.40元,并十倍赔偿68064元。
上海老凤祥公司称虽然朱某某网店销售的梳子使用了老凤祥的商标,但商品不是老凤祥的产品,老凤祥不会做以次充好损害商标品牌的事情。
法院认为,涉案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朱某某也未能就其商品的合法来源提供证据证明,朱某某销售假冒商品,纯属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涉案商品页面“假一赔十”条款系卖家对所售商品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双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朱某某作为卖家应当履行“假一赔十”的约定。老凤祥公司并非涉案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相对方,戴某某要求老凤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朱某某对53件梳子退货退款,并支付戴某某赔偿金68064元。
朱某某不服一审判决称,2017年至2020年,戴某某因购物向全国各地法院提起索赔诉讼的文书多达49份,多份另案判决书已查明戴某某是“职业索赔人”,而非消费者,其主张的十倍赔偿不应予以支持。
戴某某辩称,一审法院是根据朱某某“假一赔十”的承诺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与戴某某是否为“职业索赔人”无关。
二审法院认为,朱某某承诺所售商品为“纯银999”材质、“老凤祥”品牌。戴某某主张涉案商品为假货的依据有二:《检测报告》载明涉案商品主体材料为铜合金;老凤祥公司明确其与朱某某无任何关联关系及商业合作或加盟关系、其从未生产过涉案产品且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开设或授权开设门店。朱某某始终未能有效证明涉案商品的货源及质量标准。
朱某某主张该承诺仅针对消费者而非“职业索赔人”,未见标注且无其他证据佐证。本案无需审查戴某某是否属于“职业索赔人”,其依据朱某某承诺主张十倍赔偿并无不当。2022年8月30日,上海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朱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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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现在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一些地方支持职业打假行为, 一些地方不支持职业打假行为。一些职业打假人因为盯着底层弱势群体进行维权,受到人们诟病。一般情况下,法院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打假行为还是支持的。但是,这起案件实际上和是否消费者没有关系。纯粹是由于网店卖家网页宣传“假一赔十”的承诺引起的虚假宣传法律责任。
朱某某的网店销售的老凤祥纯银梳子,假货证据比较充分,品牌方坚决否则与朱某某有过授权合作,朱某某商品的进货渠道就有了问题,朱某某不敢公开进货渠道,是怕断了后路。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法律后果很严重,品牌方老凤祥可能因此提出刑事和民事诉求。幕后的生产者法律责任重大。朱某某不公开进货渠道只是个人承担销售假货民事责任,但是,进货渠道一旦暴露,整个假货产业链将被追究责任。
朱某某自己提供的鉴定报告显示其销售的梳子为纯银,这表明朱某某故意销售假冒商品,在老凤祥品牌公司揭穿其假冒商标情况下,还能理直气壮地辩解,一些卖假货的投机商贩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司法裁判说明,商家宣传的“假一赔十”是公开的责任承诺,是对商品质量的担保,是否消费者身份对赔偿责任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