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收集私设“景点”专项整治举报线索的公告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私设“景点”专项整治

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收集私设“景点”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二、举报要求

1.投诉举报须提供举报事实及相关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书面材料、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材料,举报内容要准确、详细、清晰。

2.投诉举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虚构、夸大事实、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举报方式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 丨 市场监管科

编辑 丨 汪飞

复审 丨 丁美华

终审 丨 胡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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