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各地最新通告

德令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4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定于9月22日至2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次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9月22日、23日、24日(7:30—14:00)

二、检测范围

德令哈市地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市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赋黄码,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77—8229757,0977—8229672。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德令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德令哈发布温馨提示

致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德令哈市周边地区时有散发性疫情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提示如下:

1. 即日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来德”,确需来(返)德人员,务必提前24小时向所属乡镇街道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符合条件并经同意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德,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

2.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对拒不参加的红码黄码,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严控市区内人员、车辆流动,商铺停止营业。

4.广大市民朋友发现身边有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9月7日以来未经许可或绕行卡口来德等行为,应积极举报,经查属实,奖励第一举报人5000元。

举报电话: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7—8229757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公安局0977—8206035

德令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9月21日都兰县宗加镇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21日宗加镇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3.9万人份,结果均为阴性

都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6号)

为扎实做好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3日(7:00至12:00时)对辖区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乌兰县辖区范围内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月23日(7:00至12:00时)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疫情一线上岗人员前往就近的采样点进行采样。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村)做好登记。

4.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乌兰县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配置表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乌兰县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配置表

海北州新冠病毒感染阳性病例“清零”

截止9月21日下午14时,海北州定点救治医院州第一人民院最后两名无症状感染者经专家组会诊评估,符合解除医学隔离观察标准,转入康复阶段。至此,本轮疫情海北州救治的4名确诊患者和12名无症状感染者实现“清零”

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86号)

为高效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3日对全县各乡镇(不包括恰卜恰镇)集镇内重点人群及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各乡镇集镇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文体旅游、宾馆酒店、商超、药店、理发、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9月23日8:00-12:00

三、注意事项

1.除本次检测范围内相关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前往检测点进行检测。

2.本次核酸检测采样点由各乡镇自行设置。

3.请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通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相关重点行业人员在规定时段内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辖区相关重点行业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责任,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权威媒体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服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自觉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乡镇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5.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

6.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7.本次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8.重点行业及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如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对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影响本人及家人的生产生活;同时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任职等;凡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刚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0号)

全县干部职工及居民:

近期,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排查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干部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县域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各乡镇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性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县域内宗教教职人员等)。

二、采样时间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7:00—12:00

三、注意事项

(一)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实行交通管制,过境车辆由交警大队疏导绕行,做好检查、引导、指挥交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流动。具体事宜按照刚察县交通管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乡镇、各部门、小区包联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辖区居民前往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由各乡镇统筹安排社区、小区包联单位人员做好采样点秩序维护。

(三)请辖区居民按照公布的核酸采样点位,在规定时间内服从乡镇、村(社区)、包联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行业部门负责组织监管服务对象在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

(五)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采样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核酸采样时,请携带手机和身份证,要提前领取个人“信康码”并截屏保存,无法申领信康码的老人和儿童可由家属代领,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采样时取下口罩,采样后立即戴好,有序离开采样点。

(七)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请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刚察县气象预报,外出采核酸期间准备好雨具,适当增减衣物。

(八)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居家隔离人员与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九)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十)请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县大局的角度,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支持核酸筛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请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刚察县气象预报,外出采核酸期间准备好雨具,适当增减衣物。

(十二)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刚察县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刚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5号)

9月21日,平安区在小峡街道和河湟新区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共采集核酸样本23429人(份),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市民群众继续提高防护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47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均可举报:

1.来(返)循人员进入循化县境内时,未从设立的疫情防控服务点进入,私自通过翻越高速公路护栏,从山坡小路、村巷小道等绕关避卡进入的;

2.从县外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来(返)循人员未按规定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报备并向所在所在单位、村(社区)、酒店报备,或缓报、谎报、瞒报个人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的;返循后未按要求及时进行“落地检”的;

3.私自转运疫情发生地来(返)循人员的非法营运车辆,通过包车、拼车及搭车返回、绕卡点返回、私自接回等情形的;私自接纳、容留县外疫情发生地来(返)循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4.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5.被告知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或自知为密接者、次密接者,未主动向单位、村(社区)、酒店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

6.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排查登记工作中,为风险地区来(返)循人员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检疫检查、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7.健康码或行程码存在异常(红码、黄码等情形)却未按规定报备或在外流动的;

8.正在接受居家隔离人员,不遵守管控要求,私自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参加聚集等活动的;

9.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如实反映情况的;

10.疫情防控期间各商超、酒店、餐饮、快递物流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未进行员工健康监测,不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未对入场人员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的;

11.不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1米线等防控措施,不配合定期核酸检测,且不听从劝阻、提示的;

12.在微信、微博、快手、抖音等网络社交媒体及朋友圈中发布或传播非官方渠道信息的;造谣传播“疫情态势”“交通管制”“物资断供”等违法不良信息的;

13.私自伪造、仿造工作证、离循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的;

14.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

二、举报处理方式

受理电话、邮箱等方式的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去向、详细居住地址等真实信息。受理举报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立即交由属地乡镇和公安、市监、文旅、卫健等行业部门核实处置。根据核查结果,审核认定举报属实的,由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放奖金。

举报电话:0972-8818093

举报邮箱:xhfkzhb@163.com

三、奖励范围

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举报内容不清楚、无法查证或查证不属实的;

2.举报的违反规定行为正在查处、整改的;

3.举报人不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的;

4.具有疫情防控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授意他人举报的,不予资金奖励。

四、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且有效阻止风险和消除隐患的,每条线索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五、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需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群策群力、联防联控,严防死守、合力保护循化一方净土。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负责受理举报、现场调查等相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截止时间由循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决定。

5.本通告解释权归循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所有。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互助县五峰、高寨等七个乡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互助县于2022年9月21日在五峰镇、加定镇、台子乡、巴扎乡、哈拉直沟乡、红崖子沟乡、高寨街道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76416人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互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杂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28号)

9月21日,杂多县开展的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共采集核酸检测样本4599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杂多县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茫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3号)

崖市9月21日在花土沟镇、冷湖镇、茫崖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茫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天峻县温馨提示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加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温馨提示如下

自9月22日0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来县”,确需来(返)县的人员,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向所属乡镇、社区和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分析研判,符合入县条件并经同意后方可入县。

新源镇申请联络员:才吉卓玛 13119755566

0977-8267370

江河镇申请联络员:马才让草 15109777001

0977-8268594

快尔玛乡申请联络员: 王飞龙 18909773939

0977-7771308

织合玛乡申请联络员: 张鹏 15044114913

0977-8266552

阳康乡申请联络员:乔莉洁 13897763600

0977-8266814

苏里乡申请联络员:梁增龙 15500503205

0977-8267901

龙门乡申请联络员:虎金山 13139182218

0977-8262307

生格乡申请联络员:更桑杰 15109773444

0977-8264494

舟群乡申请联络员:更桑加 18935563014

0977-7771300

木里镇申请联络员:王珍 13897573556

0977-7772646

城东社区申请联络员:谢强 13897773334

0977-8266815

城西社区申请联络员:万玛多杰 13299873786

0977-8266665

天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来源:西宁晚报综合

监制:高照华

责编: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