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工资押10天、3天押两天……日结工市场存扣押工资现象,还有劳务中介层层转包

本周关注

备受青睐的日结工市场存隐忧:存在劳务中介层层转包、扣押工资现象

召之即来、干完就走、收益立显,当下日结工正受到青睐。有劳动者为了“来去自由”选择日结工,有劳动者则把日结工当成失业中的“过渡期”。

9月22日,《工人日报》报道了日结工市场存在的劳务中介层层转包、扣押工资等现象。“无约束”“无协议”的“自由”背后,日结工的权益保障存隐忧。

“劳务中介层层转包,最大的问题就是劳动权益保护方面有障碍。” 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一些招聘信息往往经过中介多重转手,导致每一层都收取不同的中介费,直接影响着链条末端的日结务工者最后到手的收入。并且,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务工者往往不知道该找谁。

“工资日结,押一天”“工资日结,押3天”“干不满15天,前3天工资无”……日结招工信息中,大多附有此类条件。在深圳市龙华区一天桥上招工的中介直言,日结工和中介的关系是各取所需,双方达成“共识”即可。该中介还告诉记者,如今劳务市场不会扣押证件,但扣押工资依然存在,比如做一个月扣押10天,做3天押两天。

“工作内容与约定不符、薪资报酬与约定不符、因工受伤无保障等,这些都是常见的日结工权益受损情况。”广东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雄章说。

李雄章建议,应该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明确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劳动者、劳务提供者的普法宣传。针对互联网平台发布日结工作的,还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管理及信息管理。对于需要录用日结工的企业,建议制定完善的日结工用工制度,明确与日结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劳务市场招日结工的,还需选择正规、信誉高的劳务市场并通过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限制劳务层层转包。

1.全国法院共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据《工人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8月24日发布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以房养老”“养老帮扶”等名目。自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共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资讯

1.“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取保候审规定

据《工人日报》报道,9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联合发布最新修订版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等。规定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2.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央视网消息,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以县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

3.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发布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9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起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国产电视剧播出时,须使用片头统一标识,准确标注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号,放置于每集电视剧片头前展示。各播出机构须确保完整、规范使用。

4.快递员偷拍快递单盗卖个人信息,致多人接到诈骗电话

据正义网消息,2021年8月23日至31日,快递员刘某伙同他人,通过对快递面单拍照的方式窃取买家个人信息8000余条,并将其中6000余条出售给他人,导致多名快递收件人接到诈骗电话。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5.浙江温州“自断趾骨碰瓷案”宣判

据《法治日报》消息,今年4月,浙江温州男子田某某让同伴陈某某用锤子敲断自己脚趾骨后碰瓷三轮车夫,以报警威胁对方敲诈3900元。经查,田、陈等人组成“职业碰瓷团伙”,流窜多地作案几十起。近日,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7个月(缓刑)不等,并处罚金。

6.女子被骗50万后哭求民警要再转20万

据荔枝新闻消息,近日,湖北黄石,一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位客户疑似被骗,坚持要转账。民警赶到现场后,当事女子竟哭求民警让其再转20万,试着把之前转过去的50万提现出来,还声称银行不让转就回家用手机转。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该女子终于清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说案

1.公司以能力不符辞退新招员工,法院认为公司审查不严

新招聘财务总监入职1个月,新疆阿勒泰某商贸公司以其“能力不符”单方面解约,并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无效。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判定,阿勒泰某商贸公司对招聘对象能力审查不严,未举证证明存在欺诈行为,因此,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有效,商贸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李某赔偿金。

2022年,新疆阿勒泰某商贸公司发布招聘信息,李某投递简历。双方于2022年2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书》。

2022年3月18日,阿勒泰某商贸公司单方提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2022年2月15日至3月18日劳动报酬。经仲裁,该案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阿勒泰某商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李某是否具备符合财务总监一职的相应条件,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视为阿勒泰某商贸公司已对李某的条件进行了审查。

法院认为,阿勒泰某商贸公司未就李某不能胜任工作提供充分证据,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李某支付两倍的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故意旷工求“被辞”,事后索赔12万?

为获失业金,员工竟主动旷工求“被辞”,并向公司索要赔偿金。该案诉至法院。据《工人日报》消息,日前,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并判决:员工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付赔偿金。

小谢就职于南京某公司。一天他主动告诉人事部门,自己找了份新工作,但希望能获得失业救济金,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停缴社保。

公司人事部门回复,该行为不符合公司规定,公司在无解除事由的情形下无法与小谢解除劳动关系。于是,小谢表示自己会故意旷工,以达到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公司人事对小谢进行了一番劝说,但他依然选择了故意旷工。后来公司依据其《奖惩条例》,与小谢解除劳动关系。

成功“被辞”后,小谢却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2万余元及其他费用。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小谢自2021年8月16日起无故缺勤,某公司依法依规认定小谢旷工4次以上并无不当。因小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某公司解除与小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付赔偿金。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赔偿。劳动者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信为本,遵循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正当行使诉讼权利,与用人单位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3.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法院:改回去

据上游新闻报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南京市民张某因为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王某告上法庭,最后被法院要求恢复原状。

2020年12月,南京市民王某购买了某小区403房,入住之后他发现在卧室能经常听到楼上的排水声,还能隐隐闻到异味。王某敲开楼上503房邻居张某的门了解情况,发现张某在入住前对房子进行了大装修,改建后,503房现卫生间位于403卧室正上方位置。

王某多次和张某的沟通交涉都不顺利,无奈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将503房的卫生间布局恢复到原位置。秦淮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张某应当恢复卫生间位置,并成功调解结案。

改造自家房屋,法院为何要求恢复原状?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指出,根据《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张某装修房屋,使得503房现卫生间位于403卧室正上方位置,这本身就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从民事侵权的角度看,张某的改造存在渗水等继续损害邻居房屋的风险,还现实地使得楼下业主在卧室休息时经常听见管道的排水声,既影响了其正常的居住、休息,也容易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困扰和侵害,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的规定,要求张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是恰当的,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也有利于邻里关系的恢复。

本期编辑: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