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新疆高中低风险区汇总(9月29日更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0时起,将高新区(新市区)的2个高风险区调整降级为中风险区,天山区、水磨沟区和高新区(新市区)的12个中风险区调整降级为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降级为中风险区2个

高新区(新市区)2个

1.北京路以东,长春中路以西,喀什路以北,上沙河路以南区域

2.喀什东路街道五建社区东方御景小区

二、中风险区调整降级为低风险区12个

天山区7个

1.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

2.幸福路街道宏大社区大湾北路360号幸福花园4期32号楼、34号楼、36号楼、37号楼、38号楼

3.幸福路街道幸福路社区体育馆路101号自治区总工会家属院

4.延安路街道团结路东社区团结路1577号丽景嘉苑

5.和平路街道三山社区大湾北路269号家属院

6.团结路街道文新社区文化艺术家属院、艺术学院西校区

7.赛马场街道红旗社区景月湾小区

高新区(新市区)1个

友谊路街道迎亚社区配东小区

水磨沟区4个

1.新民路街道南大湖社区自建房区域

2.苇湖梁街道新光社区苇湖梁电厂

3.新民路街道新大地社区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4.六道湾街道克东路社区南湖东路29号家属院

随着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趋稳向好,中高风险区日渐调整清减,低风险区陆续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越是形势好转越不能松懈大意,必须认清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疫情还没有完全过去,防控工作依然存在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不确定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认真履行防控义务,按风险排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进出居民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落实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主动报告。

高中风险小区、楼栋的居民不配合风险管控,擅自出门下楼活动、在楼栋内串门、聚集饮酒,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不按社区风险排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社区提醒补采核酸仍刻意回避的;进出居民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配合扫码查验或拒不出示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码”扫码结果出现异常后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都是违反防疫规定、干扰防疫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新疆高中低风险区

(9月29日更新)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会有相应的调整及变化,实际情况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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