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南岗区部分区域调整管控措施!|佳木斯、大庆、黑河等地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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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哈尔滨市南岗区“10.3”本土新冠疫情已连续多日无社会面感染者,经专家咨询组综合研判,南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1日19时起调整王岗镇靠山村临时管控措施,自2022年10月11日23时起调整跃兴家园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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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出主城区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24小时),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2.对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影院、剧院、歌厅、舞厅、酒吧、茶楼、咖啡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台球厅、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培训机构,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恢复时间按区指挥部通告执行。
3.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4.居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5.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6.其他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指挥部第69号和第70号公告执行。
大庆市关于全面推行
“场所码”应用的公告
〔2022年第26号〕
为精准高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精准流调溯源,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场所码”部署应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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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各类党政机关及医疗、民政、教育机构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宾馆酒店、会展等服务场所,公交、出租、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等公共交通站场,以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等各类场所,要高效推进“场所码”部署和应用,实现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各级各类场所布码率100%。
二、各县区负责统筹组织本地区所有行业“场所码”的生成、部署、指导、监管工作,纳入属地专属网格管理,“场所码”生成情况要及时推送给属地专属网格员。
三、全市各类场所管理(经营)者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自主申领、下载打印“场所码”,确保应布尽布。各场所严禁串用“场所码”,更要杜绝与“社区码”混用。严格落实建码和扫码查验要求,合理设置入口流线,加强人员值守,各类入口全部纳入管控范围。
四、全市各级各类场所要在本场所各入口处(包括门口、地库、车库、专门卸货区域等通道)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并适当增加张贴密度,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五、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码三查”措施,即扫“场所码”、查“通行凭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确保“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漏人必究”。
六、对不配合扫码验证、赋码状态异常、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各类公共场所要拒绝其进入和为其提供服务,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专属网格员报告,专属网格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七、市民个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老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他人代扫“场所码”或凭有效证件进行手工登记。中小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幼儿按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公告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21号)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人民顾全大局、守望相助、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11日0时至13日24时,进一步调整市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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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恢复有序流动。“无疫小区”居民可每天每户一人(儿童或老人可1人随同)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返回;其他小区居民可自由有序在小区内固定区域内活动,足不出小区;小区内超市开放,实行无接触购物、指定地点错峰取物。农村地区居民非必要不出村、不进城,保持家庭、田间“两点一线”。出院(出舱)、解除集中隔离后居家管控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二、恢复民生保障业态。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恢复超市、便利店、药店、粮油店、母婴店、水果店营业。餐饮服务场所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暂不开放堂食。其他业态暂缓开放,由行业管理部门开展防疫安全评估。
三、暂缓恢复公共交通。除防疫保供、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车辆外,公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继续暂停运营,私家车等其他社会车辆暂不上路。
四、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确需出主城区的,需向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和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五、分类管控抵(返)人员。市域外抵(返)佳人员需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佳后按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所有恢复运营的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室内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日常接待人数的50%。广大市民要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积极配合“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黑河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28号)
在全市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爱辉区疫情防控总体平稳向好,但仍存在输入性、流动性、多链条隐匿传播风险,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0日24时至10月15日24时,对爱辉区城区调整和实施分级分类分时管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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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疫小区居民每日早5时至晚20时可有序出行,每天1户1人且不超过5小时。进出小区严格执行“一扫双查”(扫安居码、查出入证、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时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禁止串户、串小区,递取物品避免接触、做好消毒,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私家车禁止出入,非本小区居民禁止入内。
二、无疫小区范围内除餐饮、洗浴、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影楼、影剧院、歌舞厅、酒吧、茶楼、咖啡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理发美发、美容美甲、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以及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暂缓开放外(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各类经营场所经行业监管部门评估允许后放开经营,严格执行扫健康码、场所消毒、按时通风等防控要求,经营者、从业人员必须为无疫小区居民,规范佩戴N95口罩,严格执行“两点一线”管理,每日开展“抗原+核酸”双检,营业时错峰限流,保持2米间距,严禁人员聚集。
三、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不聚集、不串门,不出小区,全程佩戴口罩。小区内部非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参照本公告第二条范围),经行业监管部门评估批准后可面向小区内居民放开经营,经营者、从业人员须在本小区居住,采取无接触式售货。符合条件的低风险区经防疫安全评估研判后调整为无疫小区,执行无疫小区管控政策。
四、中高风险区继续执行原有严格管控措施,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从严执行原有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区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进行保供,居民可限量限类订购生活必需品。中高风险区内严禁违规向外递送任何物品,对违反防疫规定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五、负责保供任务的市场主体除保供专项业务外,严禁在门店内对外线下零售和从事非保供专项业务,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每日开展“抗原+核酸”双检,对违规经营的取消保供资格并予以处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六、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闭环建设和生产经营,避免非生产性聚集,实行分餐制,并严格遵守其他各项行业防疫要求。有序分时放开快递送达业务,经营者、从业人员须为无疫小区居民,每日开展“抗原+核酸”双检。
七、爱辉区城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的,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报备后,向现居住地社区申请,报爱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城乡居民非必要不流动,城乡结合部居民不串门、不聚集,低风险区和无疫小区返乡秋收人员严格闭环秋收作业。
八、抵返爱辉区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龙江健康码为绿码,查验“行程码”、实行“落地双检”,“手递手”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九、爱辉区城区内继续实行交通管制,除持有效证明的保供、应急、执法、医疗、防疫、爱心等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十、爱辉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暂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养老机构、监所等按行业监管要求实施封闭管理。禁止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早市、夜市暂缓开放。
十一、畅通群众诉求、民生保供、急诊急救、应急处置绿色通道,群众有需求可拨打热线电话(服务热线附后)。
十二、请广大市民认真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扫码示码、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屯)、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十三、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对不遵守公告要求、违反防疫规定、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公告各类行为监督举报。
衷心感谢全市各界群众在抗疫中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让我们齐心协力、守望相助,共同守护好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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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哈尔滨日报 大庆日报冰城+客户端 黑河封面 佳木斯政务
审核 | 曲东旭 责编 | 武智勇
编辑 | 洱海·5先森 陈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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