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划“底图”到振兴“蓝图”

乡村和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作为小尺度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上接“天线”,是上层规划和政策与村庄的密切衔接;下接“地气”,是最接近农村与基层的乡村空间治理指南。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自2020年承接村庄规划职能后,在粤东西北开展了62个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涉及专项补助资金3900万元、专项建设用地5000亩。在两年多的试点过程中,广东省村庄规划的这张“底图”越来越成为助推乡村振兴“蓝图”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以南粤驿道闻名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

系列方案出台,规划路径明晰

描绘乡村振兴“蓝图”,分类规划、分类发展,明确各项任务优先序列,村庄规划是“先行棋”。近年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原有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时间轴由此铺开——

2020年3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村庄规划的有关部署要求,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着力解决现行村庄规划中的突出问题,广东厅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

2020年6月,广东厅确定了62个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给予专项补助资金3900万元、专项建设用地5000亩等支持政策。此次试点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涉及251个行政村、2个涉农社区,其中16个试点属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点,29个试点属于“四沿”(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区域乡村,26个试点属于省定贫困村,18个试点属于南粤古驿道沿线,11个试点属于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021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构建同谋划、同推进,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城镇详规覆盖4种方式,分步分期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分类优化提升。经全省各地梳理,拟对4000余个村庄重新编制规划,近80%的村庄拟采取规划调整、城镇详规覆盖、通则管理等方式完成村庄规划优化提升。

鉴于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以及现有村庄规划基础的差异较大,《计划》要求各地明确每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工作台账,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并健全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监督体系。

具体来说,对纳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村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村庄,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有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任务的村庄,鼓励以镇为单位,连线成片的几个行政村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抓紧重新编制规划;对经评估只需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即可满足村庄建设管理要求的村庄,可通过规划修改、局部调整等方式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优化村庄空间布局,调整村庄建设边界;对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或已有村庄规划满足村庄建设管理需要的村庄,可实施通则管理,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并制定管理通则;对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一管理的村庄,在城镇详细规划中明确管控引导要求。

2021年8月,广东厅对县、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有关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的政策堵点给予了回应,解决了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底图底数使用、村庄建设规模使用等具体问题,支持各地村庄规划先编先批先用,提高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能力。

2022年2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发文的《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农村产业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修改规划或通过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来解决。

多措并举推进,引导合理发展

2020年6月,根据《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广东厅将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等列为全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第一批试点,针对“优化村庄规划编制方式、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提升村庄规划特色、优化村庄规划成果表达”的工作任务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

广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62个村庄规划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形成了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探索了一套破解村庄规划难点的路径方法,增进了社会和行业对村庄规划的共识,为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积累了重要经验。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在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进行外业测绘。

据了解,广东厅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红罗村、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上洲村、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大罗村等16个符合相关要求的优秀试点和案例给予了推广,并精选了8个优秀案例供全省借鉴学习。

记者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与村庄规划息息相关的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有关对村庄规划中的保障需求尚未确定,部分地方基层群众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还需要提高,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仍存在困难。

广东省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在南雄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在当前推进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的过程中,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应放在重要位置。”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一所所长、高级城乡规划师林善泉指出,乡村土地低效粗放使用问题突出,普遍存在村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过高、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过大、资源利用低效等情况。

林善泉认为,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改变以往只关注村庄建设用地的做法,按照全域全要素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各方需求,在保护好村庄自然地理格局的前提下,对各类用地提出精细化管理策略,特别是要对村庄内部大量的低效存量用地进行盘活,提高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朱雪梅认为,好的村庄规划要精准回应村庄管理迫切需求,能落地、看得懂、可实施,编制成果要尽量简洁,不能框架越来越复杂、内容越来越庞杂,导致村民看不懂、干部用不上。

朱雪梅建议,要强化“规划即法”理念,对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区分政府规划管理和村民使用的不同需求,科学合理精简村庄规划内容。在形成行政管理版成果的同时,采用村民看得懂、接地气的表达方式,提炼出有利于村民认同、便于执行的简易成果,形成“简化图纸+村规民约”的村民使用版。

据了解,2022年3月,广东厅针对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缺少上层级规划支撑,而农村村民建房需求和乡村振兴急需规划服务的现实情况,向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

广东厅明确,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内,原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型村庄规划,已经备案的,可以继续实施;不符合备案条件或者村庄规划无法满足建设需求的,可以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疏堵结合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解决农民村民住宅建设急需用地问题,或者通过村庄规划修改、使用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方式予以解决。此外,还可以按照《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先编先批先用村庄规划,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按照《计划》明确的重新编制、规划修改、通则管理、城镇详规覆盖等方式分类优化提升村庄规划。

广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更加积极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空间需求,进一步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推动各地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让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管控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更加优化,引导乡村合理保护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村民途经村庄规划宣传墙。

 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8个典型案例 

01/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

运用调研草图助手,通过云端信息化实现调研成果与规划方案的无缝衔接,把村庄初步发展需求叠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控制要素,充分沟通镇、村,细分民生类和产业类需求台账,确定建设用地需求111亩,形成“一村一台账、镇域一盘账”。

02/

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小漠镇南香村

通过内部挖潜,盘活22.05亩无人居住旧村土地,共90余栋房屋。划定村庄弹性产业发展空间,引导村民利用空闲住房空间进行租赁或者经营性开发,并采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探索低效用地与空间的活化。

03/

云浮市新兴县东城镇

借助村庄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引导村民标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名称、位置、规模等,强化村民在编制过程中的参与感、对规划成果的认同感。

04/

湛江市遂溪县建新镇

将建设用地集中安排在潭九村(60亩)、西洋村(75亩)、苏二村(19.5亩)等村庄,为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空间保障,重点推进农贸集散中心、物流园、海水稻产学研基地、火龙果基地4个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09亿元,预计产值3000万元,村民户均年收入将增加6000元以上。

05/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石龙村

针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禁止建设区的3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提出按照禁建管制要求逐步拆除已建农房,予以清退复垦。同时,承诺使用国土空间规划预下达的114亩建设用地专项保障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其中,岭南大地田园综合体计划总投资约2.63亿元,建成后将带动1万人就业。

06/

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大罗村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逐步退出的3.15亩宅基地,规划新村点集中安置,利用宅基地周边插花地、边角地、夹心地,因地制宜规划并打造10处小生态板块,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

07/

茂名市化州市鉴江开发区东方红村

经与村民协商,规划提出对现状闲置及位于复垦区、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宅基地进行拆除,并建设农民公寓集中安置。新安置点占地仅116.1亩,预计可保障约960户村民的住宅需求,可腾挪437.85亩的现状宅基地。

08/

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

针对存在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居民点落实避让搬迁安置工作方案,规划105.6亩用地(含生产用地)安置避险搬迁85户村民,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记者:祝桂峰

文字编辑:陈琛

新媒体编辑: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