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十年丨社会主义民主的酒泉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深入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强调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这样的重要阐述。

十年来,酒泉市人大依法监督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取得突破,锁阳城遗址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3项条例颁布实施。政协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政协协商全面向基层延伸。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加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加强依法治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坚守初心 砥砺前行

十年来,酒泉市各级人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酒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快推进酒嘉协同发展,与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联合调研组,赴相关县市区调研,推动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酒泉市相关实施办法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

十年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问题办理、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关切,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发挥代表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

建言献策惠民生

十年来,酒泉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这十年,酒泉市政协完善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机制,通过联合调研、主题发言、协商议政、开通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等方式,为各界更好合作共事、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酒泉市政协把为科学编制酒泉市“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专项建议案,为修订“十四五”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智力密集优势,以高水平建言促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打出全员招商“组合拳”。

这十年,酒泉市政协持续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棚户区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提案,推动民心工程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体现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

民族团结进步的“酒泉品牌”

午饭过后,蒙古族老人阿依尔赞与汉族的几位姐妹相约参加肃北县紫亭社区组织的文艺节目排练。

“我50岁时从牧区搬迁到县城。以前,在牧区住过蒙古包,也住过平房,取暖用羊粪。近十年来,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和汉族群众关系融洽,大家互相帮助。社区也常组织大家学习各项民族政策,我们都是最大受益者。”阿依尔赞说。

这是酒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入推进全省“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酒泉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实施“联创共建”六大示范引领行动,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酒泉品牌。

酒泉市牵头制定《“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工作制度》,与河西走廊各市县、周边地区建立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在共建酒嘉双城经济圈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打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区域合作新局面。

十年来,酒泉市坚持创建工作“一县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发展理念,分片区明确创建工作的发力方向,打造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示范带、示范区。肃北县、阿克塞县、瓜州县、肃州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玉门市、敦煌市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十年来,酒泉市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与业务重点工作相结合,率先在全市税务部门启动实施系统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全市税务部门系统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使创建工作落地见效。酒泉市税务局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基层11个税务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酒泉市坚持传承“军民共建、爱民固边”的优良传统,成立全市“兴边富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培育民族团结进步进军(警)营、进企业、进牧区典型,使创建成果切实落实到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和民生改善上。肃北县马鬃山镇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

法治酒泉建设硕果累累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全新要求,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了重要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酒泉市着力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科学立法不断拓展,民主法治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力推进,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法治酒泉建设结出累累硕果。

2019年1月1日,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自条例实施以来,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滞后、水质检测缺失、个别水源地不符合要求、饮用水指标不能稳定达标等一些城乡饮用水问题得以解决,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库、地下水和城乡饮用水的综合监测体系。

十年来,酒泉市司法局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建设的诉调服务中心,如同一座桥梁连接法庭内外、表达社情民意,使人民调解的“柔性优势”与司法调解的“刚性优势”相结合,成为矛盾纠纷处理的集中地、调度站、分流点及司法便民的大平台,是酒泉市创新共治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重要成果。

这十年,酒泉市各级党委(党组)把宪法列入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宣传、知识竞赛、通读原文、就职宣誓等方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从“法律八进”到百场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从开展国家宪法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禁毒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从报纸、电视开设专栏宣传到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一个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已在全市形成。

来源:《酒泉日报》

酒泉融媒记者:郭   军

编辑:李月辰帆

审核:韩   蕾  终审:李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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