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近两月后,宁夏民政厅原副厅长韩江龙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11月9日消息,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江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官商勾结、亲清不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大肆聚敛钱财,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家人不管不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主动报告说明问题,反而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多套高档住宅、多辆豪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逾越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政府产业资金支持、工程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巨额不当利益,不仅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而且多次公然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

韩江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韩江龙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此之前,韩江龙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最高检官网9月20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江龙(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韩江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履历显示,韩江龙1976年生,早年在黑龙江省牡丹市工作,曾任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调研员。2011年10月,其调任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任职不到半年,2012年3月,韩江龙跨地到宁夏银川任职。

在银川,韩江龙历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党组书记、主任,副市长等职。

2021年12月,韩江龙任宁夏民政厅副厅长。履新3个月,2022年3月,其被通报接受调查。

九派新闻记者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