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二)

日前,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1

彝良县角奎镇漆树小学、坪政小学时任校长唐仕群虚报套取学生营养餐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唐仕群在担任角奎镇漆树小学、坪政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猪肉供应商周某等人以虚增猪肉单价和数量方式,套取学生营养餐资金共计6.3185万元,其分得2.286万元。2022年4月,唐仕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理(由六级降为八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盐津县人民医院违规引进大型医疗设备、违规收费问题。

2016年7月,盐津县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以合作分成方式,引进大型医疗设备核磁共振仪。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盐津县人民医院自立3项医疗服务项目,超标准多收费73.23万元。时任盐津县人民医院院长赵柄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8月,赵柄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

绥江县中城镇中村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吴继春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问题。

2021年,中村村在实施稻田养鱼项目过程中,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继春提议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鱼苗资金19.1万元用于实施稻田养鱼项目前期工作开支;2021年至2022年经吴继春同意,中村村收取亮化工程、乡村公路硬化工程等相关施工方赞助经费3.6万元用于办公开支。吴继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吴继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

昭阳区洒渔镇新立村党总支副书记陈刚彪在农危改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问题。

2018年3月,洒渔镇新立村村民闻某某为将其居住的土木危房进行拆除重建,请负责农危改工作的新立村时任副主任陈刚彪帮忙申请农危改指标,陈刚彪依照规定将闻某某的危房改造申请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报送后顺利通过审批,闻某某户获得2.1万元农危改补助。事后陈刚彪收受闻某某感谢费2000元。2022年1月,陈刚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虚报套取、截留克扣从学生“口中夺食”,有的为了部门利益违规收费大肆侵害公众利益,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挪用国家项目扶持资金,有的在为群众办事中收受好处,这些问题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法纪意识淡薄,宗旨意识淡化,严重啃噬群众利益,必须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勇于革命的政治清醒和思想行动自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剖析问题根源,扎实推动整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自身免疫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来源: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清廉昭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