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我们来帮你|困难人员可以享受这些医疗保障优惠政策了!

 对于困难人员,看病就医是个大问题。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困难人员都给予了哪些方面的医疗优惠政策呢?

 11月15日,记者采访了哈密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负责人徐世鑫。‍

记者了解到,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乡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上述三类人员以外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这些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据了解,2023年困难人员个人缴费实行医疗救助资助缴费政策,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38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3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50元对纳入防贫监测脱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80元。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另外缴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内上不封顶。

“困难人员还能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徐世鑫介绍,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其中,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是对特困人员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100%;对低保对象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5%;对低保边缘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哈密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设定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65%;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哈密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设定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65%。上述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救助限额,报销比例保持一致。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中明确规定,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按70%救助比例予以倾斜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60%救助比例予以倾斜救助。年度倾斜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5万元。经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落实依申请救助机制,经区、县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对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实行二次倾斜救助,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文: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李旭光

视频制作:李江峰

编辑:谭云

责编:张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