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乌兰察布公安这些集体与个人又获奖啦!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辅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对全区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成绩突出的39个集体与5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3个集体与3名个人入选。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领略
他们的最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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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丰镇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全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丰镇市公安局持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建设,认真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接处警受立案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公开、执法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打造办案民警到法制部门“跟班作业”、办案部门副职执法全流程测试等亮点工作,执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实质进展,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在2021年全市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二,2020、2021年在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中名列前茅,在全市公安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率先打造了“丰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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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察右中旗公安局在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持之以恒推动察右中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察右中旗公安局投入资金232.58万元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场所建设的模式为“1管N”模式,所有行政、刑事案件全部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充分发挥一体化全流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4小时运转、全天候保障”的优势。全面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搭建,实现对场所、人员、卷宗、财物的全流程可视化监督管理。同时所有执法部门配备独立的执法视音频采集站,运行后执法视音频与警情关联率达到100%,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闭环监督管理。特别是利用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执法数据动态监测、对案件实体问题智能审核考评等功能,督促办案部门对预警、超期、异常数据、上门报案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依法处置,目前察右中旗公安局案件超期率为0%,杜绝了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此外,全局所有民警全部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所有从事法制审批审核的人员均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承担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行政诉讼工作的人员全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全力营造严格执法、规范管理、风清气正、担当干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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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化德县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狠抓执法质量这条生命线,持续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平安化德、法治化德”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化德县公安局连续三年执法质量考评在全市排名第一,法制大队连续多年获得集体三等功的荣誉。化德县公安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同时率先在全市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分中心的建设,共配备专兼职管理民警9人,实现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特别是紧扣网上考评、强化日常考评、聚焦重点考评、突出专项考评,规范队伍考评,深入剖析查摆执法突出问题,依法纠正执法错误,妥善补正执法瑕疵,逐一反馈跟踪整改,实现执法监督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化德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受理同比下降 10.2 %,刑事立案同比下降8.6 %,抢劫、抢夺、盗窃、诈骗、伤害等常见刑事案件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此外,化德县公安局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契机,针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连续开展法制大讲堂、全体法制人员上讲台等活动,特别是有针对性围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内容进行培训,推动民警专业水平和实战本领全面提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化德县公安局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难点,采取执法难点提示、微信转发案例等手段,强化线上学习,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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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师,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曾荣获“全区优秀执法民警”、“基层组织带头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2次。从警20余年来,张殿师大部分时间奋斗在法制战线,审核行政、刑事案件20000余起,没有一起因审核不细致、不严谨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的案件。张殿师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疑难复杂案件的高度政治敏锐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事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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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荣,男,汉族, 1974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2008年从事公安工作,现任察右前旗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范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恪守法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从事法制工作以来,范荣所审核的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的案件。范荣也因工作实绩突出,先后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办案优秀执法民警”、“优秀法制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从警多年来,他始终把警察当成一种十分神圣而崇高的职业,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因为在他的心中工作始终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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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光,男,汉族,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兴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中级教官、兴和县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被全局评为先进个人8次,优秀共产党党员1次。自警校毕业以来,赵宏光一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坚守在打击犯罪的最前沿,因业务素质过硬,于2013年转岗到法制大队,负责全局行政、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和信访工作。参加工作以来,赵宏光一直把“有责任、敢担当”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深耕刑侦,法制工作20年。赵宏光牢记从警初心,严格审核把关每一起案件,耐心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宏光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进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素质过硬、业务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的责任和担当。
 来源 |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