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最新人事任免

11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会议经表决
任命
郑志刚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琴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世文为清远市民政局局长
李晓宇为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伯伦的清远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梁金鉴的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提请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苏锦丹列席会议。
文字:许甜
编辑:郭晓琼
校对:王喜闯
编审:周东辉
编委:黄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