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青海果洛:构筑绿色生态“检察屏障”

民主与法制网讯(□张毓顺  通讯员卡毛先)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

  

截至今年10月底,果洛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5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14份、磋商函3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挽回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36.23万元。

  

依法能动履职,坚守生态安全底线

  

近年来,三江源地区放生外来鱼种行为不断增多,影响了本地生态系统。对此,果洛州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走访调研,与相关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共同研判放生行为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与威胁。2020年9月,果洛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果洛州放生放流审批管理办法》《规范民间放生放流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了一直以来缺乏对民间放生放流行为管理措施的空白,开创全省制定民间放生放流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先河,有效解决“乱放生”现象影响生态安全的问题。

  

此外,针对三江源地区“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日益凸显问题,果洛州检察机关积极助推本地“人兽冲突”溯源治理,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今年3月,玛沁县首次召开府检工作联席会议,并签署《玛沁县人民政府玛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府检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府检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合力解决“人兽冲突”难题提供制度支撑。

  

打造检察品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聘任千名检察联络员”“致力守护三江源头确保黄河生态安全”为果洛州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目前,各县、乡镇共有1063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覆盖到基层,延伸到农牧区。

  

果洛州各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先后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站”,其中,“玛多县人民检察院驻三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联络站”成为首个县级驻国家级生态公园的生态保护站。

  

完善协作机制,服务综合治理大局

  

2020年12月,果洛州检察机关与果洛州河长办、林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协作推进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保护暨建立“3+2”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意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导等方式共同推进果洛“山水林田湖草湿”生态系统保护。

  

2021年4月,果洛州检察院与省内各沿黄七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自此青海首个在黄河流域以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为主的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形成。

  

此外,果洛州检察机关主动与毗邻的四川、甘肃两省“检法”联系,积极协商达成共识,相继签订《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黄河流域上游青甘川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强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全面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保护体系,共同推动消除污染、增殖投放、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修复措施落实。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