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被控受贿151.8万元,宜州某医院一公职人员出庭受审

2022年12月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远程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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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

2013年4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黄某在担任宜州某医院外五科、创伤骨科、烧伤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某医疗器械公司等多家企业在其科室销售骨科耗材器械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企业人员给予的现金共计151.8万元,除将少部分钱款分给科室人员外,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等。案发后,黄某及相关人员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被告人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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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1.8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公诉机关就起诉书内容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当天上午,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城区各医院院长,区卫健局分管领导等3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真实案例现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警醒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旁听人员

来源: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