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检察: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绿色发展

今年以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以生态检察为统领,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实现塔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促进绿色健康持续发展。

该院构建生态环境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案件线索共享,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案件线索为重点,及时进行研判,收集固定证据,努力拓展案源渠道,适时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该院制定《特邀检察官助理派驻工作制度》,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5家单位会签《公益诉讼协作协议》,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专业化模式,发现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3条,立案23件。完善与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及时提供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专业意见及案件线索9条。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取“公益诉讼助力塔城市绿色发展”开展情况汇报,征求人民监督员对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保护监督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完善“生态+检察”机制,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河道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针对乌拉斯台河环境污染问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生态环境机构和乡镇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生态检察专题调研会、公益诉讼专题会,进一步找准检察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向相关单位下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保障和改善人居环境。

为坚决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塔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局等相关代表,开展公开听证,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检察建议书送达的方式倒逼相关部门查摆问题、完善机制,履职尽责,相关单位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围绕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新期待,积极推进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同步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一线办案,坚持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汇集公益诉讼合力,形成多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行政机关协作,强化对相关领域案件的发现、移送和查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相关部门联系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该院打造生态检察专业队伍,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检察官助理辅助配合,人大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办案团队,围绕生态检察努力培养生态检察专才。

今年以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7件,聚焦水、林、土、气等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份。

来源 |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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