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市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

初步遴选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结合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和市级自选项目等情况,拟订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11个,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2月26日(星期一)前反馈至梅州市财政局(联系人:杨泓清,联系电话:2122377,传真:2122397)。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

(征求意见稿)

一、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免费为超过3.8万名适龄妇女提供一次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免费为超过2.1万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200个,巩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不低于每人每学年500元。建设1个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带动镇域内幼儿园开展教研活动、规范园所管理、提高办园质量。(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

二、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数,65岁及以上老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超30%。新增1-2个社区(村居)心理关爱项目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三、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3元、300元提高到676元、31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水平分别从2022年每人每月1949元、1313元提高到2023年2017元、1359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2022年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2023年195元、261元。(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四、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计划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计划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000人次,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至5400人。计划开展“南粤家政”服务类培训4000人次。(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342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计划改造小区100个,着力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配合省级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七、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22座农村危旧桥梁(含1座渡改桥)改造,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八、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完成1座中型、11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开展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重点镇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九、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力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检,实现现场检查评价及供餐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全市不少于10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不少于17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全市食品抽检达到每千人5.5批次。市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实施梅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场主体诉求智能化分办项目。打造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团市委)

十一、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为我市现存的3.7万多户户通用户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服务,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广播电视基本收视权益,有效促进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主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综合:梅州台

责编:林瑜

主编:刘伟鑫、刘思燕

审核:刘英梅

监制:钟宇锋